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就业促进行动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就业促进行动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郑政办〔2010〕63号 |
|---|---|
| 颁布日期:2010-06-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就业促进行动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郑政办〔2010〕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就业
促进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0〕45号)转发给你们,并
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政府的责
任。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列入
2010年为民办理“十大实事”之一。要完成新增城镇就业再就
业1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5万
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目标任务,需要各级各部门
—1—继续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就业目标任务圆
满完成。
二、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做好城乡就业工作。市、县(市、
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及大中专毕业生就
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城乡就
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趋势,重点研究稳定城乡就
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农民工培训、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
益的有效解决办法,完善、落实各项城乡就业政策,各负其责,
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就业工作全面开展。
三、强化责任,确保计划落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要认真履行牵头部门的职责,实行就业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县
(市、区)政府和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城乡就业工作的第
一责任人,要将城乡就业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目标,逐级落
实目标责任,确保2010年就业促进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2—主题词:劳动就业计划通知
主办:市人社局督办:市政府办公厅二处
抄送:市委各部门,郑州警备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
察院。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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