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2016年第一批专项基金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文号:周政 〔2016〕 4号
颁布日期:2016-03-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2016年第一批专项基金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周政〔2016〕4号

西华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发挥国家专项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筛选汇总了2016年第一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西华县花园安置小区(城中村)一期建设项目(0.48亿元)通过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开发银行的初步审核。国家开发银行子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将以股权形式增资给指定的承接平台,由承接平台将资金投放到项目业主,承接平台代理市政府在约定回购期内回购国家开发银行子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股权,以实现其股权退出。为保证此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定市综合投资公司作为我市2016年第一批专项基金承接平台。由该公司承担西华县花园安置小区(城中村)一期建设项目的资金承接、项目监管和代理市政府回购股权等环节的具体工作。

二、由市财政局出具承诺以财政资金作为股权回购资金。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子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制定的股权回购计划,市财政局承诺在约定回购期内将股权回购资金列入财政支出预算,拨付给市综合投资公司,用以回购国家开发银行子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股权。

西华县政府要参照上述模式,印发文件明确相关主体,切实做好市综合投资公司股权的回购工作;市财政局和市综合投资公司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该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为实现稳增长、保态势提供支撑。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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