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5年第四季度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进行责任分工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5年第四季度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进行责任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驻政办〔2015〕1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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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1-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5年第四季度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进行责任分工的通知
驿城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15年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对2015年第四季度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见附件),按照规定的时限,分工负责抓好落实,确保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一、工作任务
(一)市中心城区断头路项目及新增重点项目
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的38条“断头路”项目及新增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及其他项目。
(二)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驻政办〔2015〕8号文件确定的未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的功能片区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续建项目、新建项目。
(三)市中心城区六件惠民实事项目及民生项目
驻政办〔2015〕10号文件确定的未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的市中心城区六项惠民实事惠民工程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新建和续建的民生项目。
二、责任分工
按照驻政办〔2014〕128号文件明确的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具体责任,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三区”要继续自我加压,通过入户走访、分包到户等多种形式,对未完成项目及遗留的“钉子户”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确保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促协调,积极做好要素保障。对受土地、规划、资金等方面因素影响的项目,“三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切实做好项目前期规划、土地报批、土地指标争取、资金筹措拨付、群众安置点建设等工作,确保未实施项目早日开工。
(三)抓好断头路项目,切实改善居民环境。列入2015年中心城区“断头路”项目,“三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克服困难,加快实施,确保早日打通老城区“断头路”,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全面完成任务。凡是本次确定的重点项目拆迁任务,必须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断头路”项目要在2015年11月底完成。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市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联合督查力度,加强组织协调,深入征地拆迁现场实地督促检查,定期对“三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2016年1月份市政府组织进行验收总结和奖惩,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地拆迁任务。
附件:1.2015年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断头路项目及新增重点
项目任务分配表
2.2015年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任务
分配表
3.2015年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民生项目及惠民实事任务
分配表
http://www.zhumadian.gov.cn/html/site_gov/articles/201511/22884.html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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