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鹤政办发﹝2011﹞7号
颁布日期:2011-03-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鹤政办发﹝20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科学安排本县、区,本部门2011年应急管理工作,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全面提升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关键之年,市、县(区)、乡三级换届之年,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至关重要。根据《2011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要点。

今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以“一案三制”建设为核心,以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提高全民应急防范意识为主线,以编制“十二五”规划、加快平台建设、注重应急演练、深化应急宣传为重点,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防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应急值守体系、应急宣教培训体系等“七大体系”建设,确保“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科学编制“十二五”应急规划。按照省统一部署,由市应急办会同发改、民政、安监、卫生、公安等部门,在认真总结评估“十一五”应急管理工作,保持与全市“十二五”规划衔接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十二五”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此项工作4月底前完成,5月中旬上报省政府应急办。

(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鉴于市领导工作变动情况,尽快调整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此项工作由市应急办负责,3月上旬完成)。二是健全工作网络。对原有应急工作网络进行重新梳理登记,确保联络畅通,工作到位。各县区、各部门要在3月10日前将本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应急办主任(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姓名、职务、单位电话、家庭电话、手机号码等)及本单位政务值班(应急值守)电话号码报送到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221房间,电话:3216076,政务值班电话:3222468,电子邮箱:hgsyjb@163.com)。三是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继续加强所属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充实人员、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发挥作用。要按照“进乡镇、进社区(村)、进学校、进企业”,“有组织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应急队伍、有应急设施、有科普宣教”“四进五有”要求,抓好基层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各县区都要建设1个应急管理示范点,总结推广示范点经验,带动基层应急管理上水平。

(三)实施目标管理。应急管理工作已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地市党委、政府目标考评体系,今年,我市将出台《鹤岗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对各县区、各部门进行目标考评,并将考评情况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

(四)抓好制度落实。切实抓好国家、省、市关于应急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特别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贯彻落实,要定期组织检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扎实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贯彻《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为重点,着力解决预案文本化、模式化、操作性不强、协同部门参与度低等问题,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应急决策指挥的周密化、高效化、科学化。

(五)切实加强预案修编、增补工作。一是由市应急办会同各县区、市各专项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牵头单位、各有关部门依据《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对市总体应急预案、各县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急保障预案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增补,此项工作5月底前完成。二是执行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抓紧修订、增补本级本部门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形成预案库,并于6月底前报送到市应急办备案,形成规范统一的预案体系。三是提高应急预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应急预案电子数据库。

(六)推动基层预案扩面、下移和深化。要重心下移,把基层预案建设的触角延伸到乡村、街道、学校、企业、医院,确保每项重大活动、每个重点部门、重要岗位、重要基础设施都有应急预案,提升基层预案建设的广度和深度。

(七)开展应急演练。按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鹤岗地域、产业特点和重大活动的需要,组织经常性的应急演练,着力解决演练频次少、形式单一、模拟事件缺乏随机变化、评估肤浅等问题。要重点在技术性、竞技性、对抗性、综合性演练上实现突破。在演练安排上,优先安排多发常见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在细节设计上,要围绕信息共享、应急响应、队伍调动、资源调集、技术支撑等核心环节,重点检验指挥决策、应急流程、协同处置等应急机制是否有效、可行、顺畅;在总结评估上,要做到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早提高,真正使应急演练起到完善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作用。特别是公安、环保、安监、畜牧、水务、教育、卫生、煤炭、消防、国土、交通运输、建设等部门今年要重点围绕环境污染、地质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抗洪抢险、消防、大型活动等方面开展实战演练。各县区、各部门要在3月10日前将全年演练计划报送到市应急办,市应急办3月底前将制定下发全市应急演练计划安排。

(八)认真抓好市、县、区各级各类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工作,特别要抓好第二届旅游节、美食节等全市性大型节会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工作,确保节会成功举办。

三、扎实推进应急预防体系建设

(九)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全面落实行政领导“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完善长效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安监、煤炭、公安、国土、水务、林业、交通运输、消防、卫生、质检、旅游、信访、教育、建设等部门要经常性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对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开展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形成实时监测、有效整改的动态监管机制,切实做到“险必除,不留后患,患必治,不埋祸根”。要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分类分级建立风险管理和动态监控系统。各责任部门每个季度末都要向市应急办报送一次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区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告。

(十)健全预测预警机制。一是整合气象、地震、地质、环保等自然灾害监测网络资源,建立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共享、紧急会商、协同防控机制。二要整合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网络资源,建立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沟通协调、信息直报、联防联控机制。三要整合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监督领域资源,建立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协同处置机制。四要整合公安、民政、信访等网络资源,建立民意诉求表达机制、公共安全信息研判、报告、预警机制。利用网络、电视、专报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应急防控能力。

四、扎实推进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十一)加快推进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确保今年投入使用。建立健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整合和利用全市现有应急资源,明确职责,完善设施,努力把应急指挥中心打造成集通信、指挥和调度于一体,高度智能化的城市应急系统,构建一个平战结合、预防为主的应急指挥平台。充分发挥应急指挥中心在信息储备、风险分析、预警预防、指挥调度、动态决策、应急联动等环节的作用,切实做好全市应急管理、预防和处置工作。

(十二)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救人第一,民主决策、科学处置,属地为主、协同应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及时预测预警,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开展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各类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三)规范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出台《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健全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把握突发事件的新闻舆论导向,提高应急工作新闻宣传的主动性。

(十四)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分析评估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事件处置情况,不断积累经验,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每年都要对辖区内突发事件进行总体分析评估;民政、气象、农业、安监、卫生、公安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每半年分别对全市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评估报告报送到市应急办。

五、扎实推进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十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安消防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意见》(黑政发〔2010〕61号)精神,进一步强化以消防等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在抓好驻军、公安、消防、武警、医救、矿山救护等综合性救援队伍建设的基础上,依托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安全监管等专业力量建立专业处置队伍;依托供电、供气、供水、供热等民生工程部门建立应急抢修队伍;依托基层警务、医务、保安、预备役人员和志愿者建立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周边省市县建立跨区域抢险救援队伍。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十六)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充实、调整现有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四个领域应急专家队伍基础上,适时组建综合管理专家组,各专项预案牵头部门也要组织建立专项应急专家组,利用专家技术优势加强应急管理,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应急管理决策咨询,为政府应急管理提供智力支撑。要积极为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和实战参谋创造良好条件。

(十七)加强应急资源储备建设。加快推进应急设备、避难场所及医疗卫生设施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各县区、各专项物资储备单位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防汛抢险、煤矿救援、交通事故等多发常见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按照国家相关储备标准,落实储备计划,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实现应急资源动态管理。建立物资生产与储备专门档案,归类管理,实现科学调度和信息资源共享。

(十八)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按照“政府领导、统筹规划、平灾结合、属地管理”的方针,科学规划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全面提升我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要结合人防工程、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体育场(馆)和露天大型停车场等相关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积极、有序地组织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主要的公园、广场、绿地、体育场馆等场所,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完成应急避难疏散场所标识的设置,并向社会公布。

六、扎实推进应急值守体系建设

(十九)严肃政务值班纪律。严格执行政务值班、应急值守制度,完善值班工作规范,加强各级各部门值班值守的指导检查,进一步提高全市应急值守水平和应急处置效率。

(二十)严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纪律。建立信息报送考核制度、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纳入突发事件责任追究体系,与突发事件处置失误一并追究。要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1小时报告的时限要求,坚决杜绝突发事件信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七、扎实推进应急宣教培训体系建设

(二十一)深入开展应急知识科普宣教。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宣传应急常识,提高人民群众在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的预防自救、互救等知识技能。具体抓好“四个突出”:一是突出创新思路。要开展多种形式、内容广泛、城乡结合、定期和不定期等宣传普及活动。二是突出实用效果。宣传普及活动要“虚功实做”,注重实效,实现“三贴近”(内容要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重点要贴近当地应对常见灾害基本技能,宣传的角度要贴近群众的文化需求)。三是突出灵活多样。采取网站、电视、报纸、横幅、宣传栏、宣传车、墙报、宣传咨询、讲座、知识竞赛、展览等形式普及宣传。四是突出广泛深入。要深入农村、社区。如利用“村村通广播”、“小区宣传栏”等载体传播应急常识,开展赠送《公众应急知识手册》到村到户活动,结合纪念日等在公共场所和人口密集区向群众宣传应急常识。要深入学校,将《公众应急知识手册》读本搬进学校课堂,依托校园学习教育阵地,在大中小学生中普及应急常识,达到“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宣传效果。

(二十二)切实加强各级干部应急管理工作培训。继续将应急管理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总体安排,依托党校、行政干校等教育资源,加强各级干部应急管理培训。邀请省应急办专家来我市举办应急管理讲座辅导和研讨活动,确保全年各县区、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各级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面达到100%。加强与省内外先进城市的交流合作,促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发展,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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