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区大气烟尘及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区大气烟尘及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2-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区大气烟尘及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黑市政办发〔2013〕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黑河市区大气烟尘及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3日
黑河市区大气烟尘及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城联创”任务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创城工作,改善市区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原则,对市区大气烟尘及油烟污染进行专项治理,为居民营造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东起小黑河村东侧黑龙江(我方一侧)经河南屯村南至202国道0公里处;南起202国道0公里至机场路与外环路交叉路口处;西起机场路与外环路交叉路口经农科研;北至龙江国际交流中心黑龙江(我方一侧)。
(二)治理内容
1.洗浴业锅炉烟尘(不含小黑河、河南屯村)。
2.加工生产企业锅炉烟尘。
3.小区供热锅炉烟尘。
4.餐饮业油烟及烟尘(不含小黑河、河南屯村)。
5.市区内运输灰、渣、土等工程运输车辆,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6.其他造成空气污染的点源。
三、治理目标和完成时限
(一)洗浴锅炉烟尘:2014年8月31日前,具备条件的洗浴业全部安装更换型煤、油、电、气锅炉。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规定,锅炉烟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限值二类区烟尘排放浓度200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I级、二氧化硫900mg/m3执行。无法安装更换型煤、油、电、气锅炉设施的,依法在2014年9月30日前关闭。
(二)加工生产企业锅炉烟尘:排放标准同上,于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小区供热锅炉烟尘:2014年10月1日前,单独供热小区具备条件的全部并入大区供热,不具备条件的改为型煤锅炉。市区取缔小区供热锅炉,完成小区供热接入大区工作。
(四)餐饮油烟及烟尘:2014年6月31日前,完成餐饮服务行业全部使用油、气、电和安装油烟净化器工作。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饮食业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器设施最低去除效率(排放浓度2.0mg/m3),按规模大小,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分别为85%、75%、60%。
(五)工程运输车辆及建筑工地扬尘:市区内运输灰、渣、土等工程运输车辆、城市建筑物拆迁须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扬尘污染。
(六)市区内其他可能造成空气污染的点源:市区内禁止室外烧烤、室外食品加工及焚烧垃圾、沥青、油毡、橡胶、皮革等可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四、组织分工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黑河市区大气烟尘及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爱辉区政府区长和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主任、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有关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治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爱辉区政府、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和中、省、市直有关单位污染治理工作按照时限、任务要求进行跟踪督办。
爱辉区政府负责管辖区内污染治理,按照治理目标、时限要求完成目标任务,鼓励政策资金筹集和拨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要求每个区域确定责任人,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查处。
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负责管辖区内污染治理,按照治理目标、时限要求完成目标任务,鼓励政策资金筹集和拨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要求每个区域确定责任人,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查处。
市环保局负责市直污染行业、企业治理工作,烟尘及油烟污染治理宣传工作,对爱辉区和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治理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协调各相关部门完成工作任务。
市工商局负责对餐饮业商户所使用油烟机质量审查和认定,加强对生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审批和年检工作,涉及可能造成污染的,应与环保部门沟通。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市区内室外烧烤、室外食品加工及焚烧垃圾、沥青、油毡、橡胶、皮革等可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等行为查处,对遗撒污染路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建筑物迁除现场的围挡设置及扬尘污染进行查处。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小区供热单位接入大区供热管网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市区内新建建筑门市房设置独立通风烟道,将设置独立通风烟道的审批、验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严格审核。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业户使用的型煤锅炉质量和性能进行审查和认定,对型煤质量进行认定,打击上述伪劣商品。
市财政局负责本级政府鼓励政策资金的审查和拨付,兑现税收优惠政策。
市监察局负责对治理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失职、渎职及因主观原因未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追究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由黑河市区大气烟尘及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印刷发放宣传单,调动企业自我改造积极性,鼓励群众举报污染环境行为。新闻媒体要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加大对污染环境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及时对限期内拒不改造的业户进行曝光。
(二)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治理任务和拒不改造的企事业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由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的环保部门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对其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对确实无法更换型煤、油、电、气锅炉和油烟净化器的业户,由工作组认定后下达限期迁出通知,营业期内必须确保烟尘达标排放。到期后拒不迁出,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关闭。
(三)有效开展源头控制。黑河市城区内新开办的宾馆、浴池、加工等产生污染的经营场所禁烧散煤,新开办的餐饮服务行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器。工商、食药监、城管执法、质监等单位要协助环保部门加强禁烧散煤、安装油烟净化器监管,为城市长期发展保持良好的环境。城乡规划局要从规划、设计方面入手,科学合理规划,老城区新建楼宇门市房设计独立通风烟道,新区规划餐饮行业设计为独立楼宇,新建商混楼不再设计餐饮行业。
(四)强化监督检查。为建立健全大气烟尘、油烟污染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各级环保部门应对改造后的企事业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反弹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并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进行问责。
(五)实施资金支持政策。市政府和爱辉区政府、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对更换使用型煤锅炉和使用油烟净化器商户按购买价格40%给予补助。鼓励新建型煤厂,以满足型煤锅炉使用的需求,地方政府可根据型煤供应量对新建型煤厂给予适当补助。治理餐饮油烟工作中涉及公共设施部分,投资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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