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政府网站信息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佳政办综〔2015〕17号
颁布日期:2015-08-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政府网站信息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务公开办将对全市政府网站信息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佳木斯市政府门户网站、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市政府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二、检查内容

(一)网站各级页面能否正常访问,是否存在错链和断链等问题。

(二)网站各级栏目信息是否存在长期不维护不更新现象。

(三)是否认真贯彻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四)是否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并贯彻落实。

(五)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事项及相关办事要素是否全面发布,能否实现在线办理。

(六)网站微博、微信、邮箱、互动类栏目是否有人管理,能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七)网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采取了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

三、检查的方式及时限

网站检查采取“逐项检查”方式进行。9月30日,市政务公开办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底考核目标上报市委考核办。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落实专人做好检查和整改工作。

(二)对网站存在的问题要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指标体系(国办发〔2015〕15号)进行自查和整改。

联系人:田甜,联系电话:8229008,政务公开工作群:231603228。

附件: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指标体系(自评得分表)

http://www.jms.gov.cn/html/index/content/2015/09/11441076664093.html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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