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核对单位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工作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核对单位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9-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核对单位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单位和个人业务处理和计算机系统运作中的监管;全面提升计算机系统硬件、软件的配置水平和运行能力,提高安全防范等级;完善系统内控功能,实现主要风险点由人工控制向系统控制的转变,达到“中心为主,专业分工,协作联动,互相监督”的现代化管理运作模式的目的。市公积金中心将组织开展核对单位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基础信息的重要意义
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和缴存职工数据信息是经办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的基础,也是保障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的重要依据。我市各缴存单位要充分认识核对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的重要意义,本着对缴存职工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负责地核对信息,查漏补缺,夯实基础,力求信息准确无误,切实达到提高基础信息质量,促进业务经办和满足新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上线的要求。
二、目前基础信息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单位名称不符。二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不正确或者为空。三是缴存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数据库基础信息系统不一致。四是缴存基数和比例不准确。
三、核对基础信息的范围、对象及内容
牡丹江市行政区域内缴存单位及缴存单位职工为核对基础信息对象,核对的单位字段信息为: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行政区划、所在县(市)区、组织机构代码证、主管部门、营业执照号码、所有制性质、所属行业、隶属关系、单位性质、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账号、发薪日期、经办部门、经办人、经办人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单位成立时间、邮政编码、缴存比例(单位%、个人%、合计)、职工人数、自筹财政类型。
核对的职工字段信息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首次参加工作时间、缴存基数(月应得工资)、首次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汇缴类型、缴存比例(单位%、个人%、合计)、月缴金额(元,单位、个人),具体表格样式见市公积金中心网页。
四、核对基础信息的方式、方法和具体工作安排
核对修改基础信息采取分阶段、分层次的方式进行,市区和六县(市)同步推进。
第一阶段为核对信息工作人员、专管员培训阶段,时间安排2011年9月28日至10月17日,具体分2个步骤进行。
1.核对信息工作人员培训。主要培训内容:(1)工作任务分工讲解。(2)如何做好核对信息工作通知文件发放、签收工作。(3)如何做好网上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和职工基础信息登记表下载、讲解、咨询工作。(4)如何做好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和职工基础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核对验收、上报签收工作。(5)如何做好整合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和职工基础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工作。
2.单位专管员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如何做好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和职工基础信息登记表填报工作。市区培训分三批,第一批为财政供养行政和事业(全额、差额、自收自支)单位,培训时间安排2011年10月14日上午9点;第二批为中省直和市直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培训时间安排2011年10月14日下午2点。培训地点在星元公司会议室。
县(市)培训按各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办事处分别集中进行,参加培训对象为各缴存单位,培训时间:宁安办事处为2011年10月15日上午9点;海林办事处为2011年10月15日下午2点;绥芬河分中心为2011年10月16日上午9点;东宁办事处为2011年10月16日下午2点;穆棱办事处为2011年10月17日上午9点;林口办事处为2011年10月17日下午2点。培训地点由各分中心、办事处负责确定并通知各缴存单位。
第二阶段为单位核对信息阶段,时间安排2011年10月17日至10月26日,具体分6个步骤进行。
1.各单位指定专人为住房公积金专管员,负责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按照市公积金中心要求填写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管员登记表,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管员联系网络(已经填写过的不再重填)。
2.由专管员带上U盘到市公积金中心科技信息科拷贝本单位缴存(含职工明细)基础信息资料。
3.打开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职工基础信息登记表,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管员登记表,并按excel格式上报。
4.各单位登记核对信息前,一定保留原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号,不得遗失,在此基础上由各单位负责通知职工,按照职工基础信息登记表字段信息,上报基础信息资料。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按9月份执行标准填写。在保留原单位数据库中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的基础上,专管员负责整合本单位全部信息,对相关内容进行核对。
5.核对无误后,单位专管员和负责人在纸质信息明细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6.上报时需与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履行验收交接登记手续,双方确认签字后完成交接。
第三阶段为市公积金中心整合信息阶段,具体分6个步骤进行,时间安排2011年10月27日至11月27日。
1.按分工收集全市缴存单位及缴存单位职工基础信息,查找遗漏,催收催办。
2.分别按归集业务委托银行整合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基础信息库,其中市区部分,4人负责整合核对工行基础信息库,4人负责整合核对建行基础信息库,12人负责县(市)分支机构整合核对本县(市)工建两行基础信息库,统一完成时间2011年11月27日。
3.由归集管理科负责核对整合后的基础信息库检验工作,按照市公积金中心信息化建设软件开发的要求测试归集业务,找寻差异,修改完善。
4.核对信息原则按正常缴存单位,停缴、欠缴单位顺序进行,在正常缴存单位中先财政供养行政、事业单位,后中省直、市直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对于停缴、欠缴单位无法取得联系的,暂且搁置,集中整合收集上来的信息。
5.对托管单位有基础信息的按托管明细整合信息,没有基础信息的安排专人查找遗漏,再与整合信息。
6.信息科技科负责核对信息技术上的支持,做好配合工作。
五、市公积金中心网站操作说明
点击WWW.mdjzfgjj.cn进入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点击下载查询,下载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职工基础信息登记表、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管员登记表,按上述表格要求填写上报。
六、注意事项
(一)若因缴存单位对本单位职工信息核对不准确、报送不及时等原因造成本单位职工信息不能及时变更、录入,影响单位职工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和转移业务,造成职工上访和社会不稳定等,由本单位自行负责。
(二)各缴存单位要高度重视核对单位基础信息工作,确保核实单位和职工的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三)凡在牡丹江市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驻牡中省直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同步上报核对后的单位和职工基础信息。
(四)为安全考虑,请各单位上报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职工基础信息登记表、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管员登记表时,指定人员带上U盘到市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科留存拷贝核对后的信息资料,纸质报表一式两份、专管员登记表一式两份,于2011年10月26日前完成报送工作。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WWW.mdjzfgjj.cn
联系电话:归集管理科69951286995126
信息科技科6951295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
2.职工基础信息登记表
3.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管员登记表
4.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5.牡丹江市委托住房公积金业务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经办网点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3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管员登记表
制表: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工作职务
出生年月
家庭电话
学历
单位电话
手机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专管员登记号
登记类型
□√
□首批登记
□变更登记(原专管员姓名:登记号:)
工作履历
专管员
考核结
果记录
住房公积金年度
考核结果
住房公积金年度
考核结果
2011年
2014年
2012年
2015年
2013年
2016年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公积
金管
理部
门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专管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2.专管员登记号由市县两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统一编写。
3.专管员工作履历应包括何时从事住房公积金业务。
4.首批登记是指专管员制度实施之初的登记,变更登记是指某一专管员由另一职员替代时的登记。
5.此表报送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地址:牡丹江市光华街90号。
联系电话:69951266995128
附件4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及分支机构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牡丹江市光华街90号
联系电话:695493369515536951557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光华营业部
地址:牡丹江市光华街90号
联系电话:6954900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南营业部
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绿地世纪城建设银行
联系电话:6435468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绥芬河分中心
地址:绥芬河市新兴街93号建设银行
联系电话:0453-3991968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安办事处
地址:宁安镇西大街6号路工商银行
联系电话:0453-7623706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林办事处
地址:海林市林海路49号建设银行
联系电话:0453-7222605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穆棱办事处
地址:穆棱市八面通镇菜市路工商银行
联系电话:0453-3132710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宁办事处
地址:东宁县中华路工商银行
联系电话:0453-3622136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林口办事处
地址:林口县建设银行
联系电话:0453-3525256
附件5
牡丹江市委托住房公积金
业务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经办网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长安支行
地址:东四条路165号
联系电话:0453-666676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建华支行
地址:西长安街52号
联系电话:0453-622224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开发区支行
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绿地世纪城建设银行
联系电话:0453-6435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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