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全球基金学校预防疟疾教育项目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全球基金学校预防疟疾教育项目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3-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全球基金学校预防疟疾教育项目工作的通知
鄂教体艺函〔2012〕12号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关于做好全球基金学校预防疟疾教育项目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12〕8号)精神,全球基金学校预防疟疾项目第一期所有项目活动必须在2012年6月底全部结束。为加强全球基金学校预防疟疾教育项目管理,确保我省22个县(市、区)学校预防疟疾教育项目高质高效完成,确保项目经费用好用足,现就进一步做好2012年全球基金预防疟疾教育项目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项目目标与实施范围
2012年全球基金学校预防疟疾教育项目目标、内容和实施范围继续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并实施新一轮全球基金学校疟疾教育项目的通知》(鄂教体艺【2011】4号)文件和2012年2月27至29日在武汉市梅园宾馆举办的湖北省全球基金学校预防疟疾项目培训会的有关精神执行。
二、项目管理工作方式
1、收集有关数据。各项目县(市、区)要尽快收集2011年3月1日—2012年1月30日期间本县(市、区)和项目学校工作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填写本县(市、区)项目工作进展及经费使用汇总表(见附件1),并于2012年3月底以前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至我厅体卫艺处;
2、划拨项目经费。全球基金学校预防疟疾项目2012年第一季度的专项经费将于近日划拨至项目县(市、区)。各项目县(市、区)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并实施新一轮全球基金学校疟疾教育项目的通知》(鄂教体艺【2011】4号)有关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实行月报制度。各项目县(市、区)要尽快制定本县(市、区)2012年2月至6月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实行月报制度,每月3日前将填写好的《项目工作进展及经费使用汇总表》(见附件1)和《项目工作进度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至我厅体卫艺处;
4、开展督导检查。2012年6月前,我厅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并实施新一轮全球基金学校疟疾教育项目的通知》(鄂教体艺【2011】4号)的有关要求,对所有项目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的内容包括:项目工作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质量情况等(督导检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全球基金疟疾项目顺利实施关系到维护国家形象和信守国际承诺,项目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项目学校须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按照《全球基金学校预防疟疾教育项目第一期工作计划》(以下简称“项目工作计划”)实施2012年项目工作,并将每个项目活动细化到月,每级项目执行单位落实到人,确保项目工作抓紧、抓实、抓具体,完成项目预期目标;
2、加强项目经费管理。项目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项目学校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及项目工作计划中每个项目活动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并保存项目活动支出单据以备有关部门的督导评估和审计抽查;
3、加强项目痕迹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项目学校要加强项目文件、项目文字和图片资料的收集和存档,包括项目管理文件、项目工作报表和财务报表,培训或会议通知、签到表、培训或会议日程、培训总结或会议纪要,学校预防疟疾教育工作方案、教案及有关宣传教育活动资料、宣传教育工作总结,项目督导通知、督导方案、督导报告、现场督导时填写的问卷及表格等。
省项目办联系电话:027-87328005,87328153(传真),E-mali:398829071(at)qq.com,QQ群:197891783,联系人:周宇。
附件:1、全球基金学校预防疟疾教育项目工作进展及经费使用汇总表
2、全球基金学校预防疟疾教育项目工作进度表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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