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文号:黄政发〔2015〕7号
颁布日期:2015-05-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黄政发〔20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是推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重要支撑,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办〔2015〕2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4〕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注重实效,运用“互联网+”思维,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电商“三进”行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实施“六个一批”(搭建一批电子商务发展平台、打造一批县域特色产业网络品牌、创建一批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培育一批龙头骨干电子商务企业、谋划一批电子商务重点项目、培养引进一批电子商务人才),争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湖北电子商务强市,走出一条具有黄冈特色的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道路。

二、发展目标

2015年,全市力争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过500亿元,比2014年增长60%以上;网络零售交易额过50亿元;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超过50%,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60%以上。到2018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900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达到120亿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10%以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超过60%,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90%以上。引进和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和产业聚集区。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四大工程

1.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工程。在市区建设黄冈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各县(市、区)结合区域特点、产业优势建设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区。实行“一企一策”,强力引进国内外电子商务巨头。力争更多知名企业在黄冈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总部、数据中心、支付结算交易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分拨中心。加大对本土小微电商的聚集培育,打造综合性电子商务孵化平台,建设一支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创新和持续发展的生力军。(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招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电子商务应用普及工程。加快推进传统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支持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培育发展面向生产企业的电子商务外包服务,促进工业转型提档升级。支持黄商集团等龙头商贸集团建设电商平台,有序推进商贸业“触电”转型,促进特色专业市场、商业名街建立虚拟商业街区,实现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探索电子商务与“三农”融合发展模式,建设统一高效的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平台,推进我市农产品网上产销对接、农商对接、农超对接。支持金融、文广、教育、旅游等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加快移动电商发展,充分利用电子商务覆盖面广、便利性高的特点,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社会民生持续改善服务。(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办、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

3.电子商务网格工程。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打通信息流、物流、资金流“最后一公里”,构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互联网+”创业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开设网店。推进全市“万村千乡”农家店及邮站、供销社综合服务社信息化改造升级,在全市乡镇建设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在全市社区及行政村建设电子商务便民服务店,构建“电商+店商”(O2O)新型商业模式,实现网上订货,服务店提货及售后服务。2015年,全市30%的乡镇完成示范站建设;30%的社区、20%的行政村完成电子商务服务示范店建设。2018年,全市100%的乡镇完成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90%的社区、80%的行政村完成电子商务服务店建设。(主责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与单位: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4.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大力引进电子商务高端人才,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黄冈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吸引和激励人才发挥作用的若干办法》(黄办文〔2011〕110号)文件精神,在津贴补贴、安家费用、分配激励、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方面给予其政策支持。抓住创建全国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机遇,吸引大学毕业生聚集黄冈,实施“凤还巢”工程,吸引在外电子商务创业人才回乡创业。采取分类培训的方式,对党政干部、传统企业、电商企业、网店、专业合作社开展轮训、集训、强训,全市每年开展电商培训10000人次。(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校合作办、市委人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与单位:市商务局)

(二)构建五大支撑体系

1.信息网络基础体系。积极接应“宽带中国”战略,加快推进通信网络工程,建设“光网城市”、“无线城市”,提高网络的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为电子商务提供高速、广泛、互通、安全的基础网络设施。推动射频识别、智能移动终端、无线局域网、系统集成、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全面提升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主责单位:市经信委)

2.物流配送体系。以降低成本和节约时间为核心,依托我市交通优势,加快建设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社会化物流体系。构建面向全国、覆盖全省市州的城市快递配送网络,并逐步向县级城市、镇、村延伸。规范快递配送企业服务流程,提高快递配送速度和服务质量。大力培育专业化第三方物流龙头企业,推进共同配送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大型电子商务企业自建物流配送体系和仓储物流基地。(主责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参与单位:市商务局)

3.电子商务信用、认证、安全、标准体系。开展以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为基础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保障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规范化、安全性和可追溯性。逐步建立健全覆盖线上网络和线下实体企业消费的信用评价机制。加强电子商务认证体系建设,鼓励市内企业积极申报开展电子认证业务,推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和电子合同在电子商务中的实际应用。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技术安全保障体系,探索推进电子商务标准化工作。(主责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知识产权局)

4.电子商务在线支付体系。鼓励企业申报争取央行第三方支付牌照,对于符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的地方企业,支持其申领《支付业务许可证》。鼓励已取得牌照的支付机构创新支付服务,丰富支付产品。推动移动支付等新兴业务有序发展。(主责单位:市人民银行)

5.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和引进一批电子商务服务商,支持其整合国内外电子商务资源,提供信息技术、策划、营销、设计、代运营、物流、信用担保、融资、咨询、培训等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主责单位:市商务局)

四、政策支持

(一)加大用地支持。对电子商务产业区、聚集区、公共孵化平台、货物配送中心、快递分拨中心、社会化仓储服务网点、开放性数据应用平台等建设用地,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将物流企业配送中心、连锁企业配送中心项目用于建设仓储设施、堆场、回转场地等物流生产性设施用地,列入工业、仓储用地范畴。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实施城镇规划和旧城改造中收购储备的存量土地,利用存量土地或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兴办电子商务企业和园区,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改变用途为商住经营性用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采用招拍挂方式供应。保留工业用地的,可以采取协议、租赁出让方式供地。(主责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电子商务发展工作专项经费,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电子商务村级(社区)综合服务站、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制订电子商务专项规划、标准、规范,编制发布电子商务年度发展报告、电商大户等方面奖励扶持。(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与单位:市商务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积极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贷款担保服务,提高信贷审批和发放效率。支持和引导电子商务企业采取引入风险投资、战略投资和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上市融资。(主责单位:市经信委、市人民银行、市金融办)

(四)推进示范创建。创建国家和省级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在全市开展“七个示范创建”(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示范网店、示范街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社区)活动。争取到2016年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3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5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取得零的突破。(主责单位:市商务局)

(五)建立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将全市经营规模较大、行业代表性强、地域影响较深、应用技术先进的电子商务企业纳入全市典型电子商务监测样本企业,建立黄冈市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逐步将网络零售交易额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主责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黄冈调查队,参与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黄冈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和部门联席会议召集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务局,统筹协调全市电子商务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推进机制,促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二)强化督导考核。将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列为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督查内容。加强绩效考核,评选年度电子商务先进县市。

(三)提高行业自律。组建各级电子商务协会,加强行业与政府、企业与政府的沟通与联系,促进横向联合与行业自律。

(四)营造良好环境。加大电子商务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有效形式,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电子商务重要性认识,强化“互联网+”思维和电子商务应用意识、信用意识、创新发展意识。宣传一批成功的电子商务示范典型,不断扩大示范效应,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和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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