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工业招商引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4-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工业招商引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咸宁市工业招商引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已经2012年3月12日第四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咸宁市工业招商引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第一类鼓励类

一、制造业

(一)电力能源。

1、生物能、核能、风能、水能、太阳能、秸秆发电、天然气资源、工业余热能源开发。

2、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

3、采用3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热机组的热电联产,以及热、电、冷多联产。

4、单机30万千瓦以上利用煤矸石或劣质煤发电。

5、大容量电能储蓄技术开发与应用。

6、电网改造与建设。

7、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二)冶金建材。

1、新型高性能特种钢(齿轮钢、轴承钢、模具钢、不锈钢、弹簧钢、军用钢等)、型钢、锻钢、无缝钢管。

2、特钢用铁合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开发及应用。

3、冷轧薄板、硅钢片、涂镀薄板、彩板、精密不锈钢薄板生产。

4、高精度铜板带坯、铜杆、铜棒、铜管、电解铜箔、铜线及延伸产品开发生产。

5、新型铝材、铝箔、铝板带、铝型材、铝母线及铝轮毂及汽车零部件等延伸产品生产、加工。

6、从尾矿及废矿中回收黄金。

7、利用低品位锰矿冶炼铁合金的新工艺技术。

8、新型环保节能建材、节能环保墙体材料、防水材料、建筑密封材料、绝热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建筑密封材料和建筑涂料开发生产。

9、高纯、超细、改性无机非金属材料的开发、生产。

10、特种专用及复合高效水泥。

11、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技术开发与生产。

12、利用现有2000吨/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炉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纯低温余热发电;粉磨系统等节能改造。

13、废矿石、尾矿和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14、粉末冶金、精密铸件等系列产品开发及规模化生产。

15、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生产。

16、日产5000吨及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及装备和配套材料开发、商品混泥土、水泥纤维制品、高标准工业厂房和大型公用场所用彩色环保特种水泥。

17、高耐磨彩釉砖及卫生陶瓷和工业陶瓷系列产品。

(三)森工造纸。

1、发展板材终端产品的开发生产及桂花、竹材精深加工和中药材、油茶、猕猴桃,竹笋等的精深加工。

2、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及以上、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及以上、化学竹浆10万吨/年及以上的林纸一体化生产线及相应配套的纸及纸板生产线(新闻纸、铜版纸除外)建设;采用清洁生产工艺、以非木纤维为原料、单条10万吨/年及以上的纸浆生产线建设。

3、先进制浆、造纸设备开发与制造。

4、围绕经济林及速生丰产林的木材深度加工及系列产品开发,竹加工基地建设及竹制品新技术开发、生产。

5、高档家具及木制品开发制造。

6、以进口为主要原料的高档纸及纸板生产。

7、包装制品、文化用品和卫生用品等纸制品加工。

8、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制造。

(四)纺织服装。

1、采用紧密纺、低扭矩纺、赛络纺、嵌入式纺纱等高速、新型纺纱技术生产多品种纤维混纺纱线及采用自动络筒、细络联、集体落纱等自动化设备生产高品质纱线。

2、采用高速机电一体化无梭织机、细针距大园机等先进工艺和装备生产高支、高密、提花等高档机织、针织纺织品。

3、新型高技术纺织机械、关键专用基础件和计量、检测、试验仪器的开发与制造。

4、服装企业计算机集成制造及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和装备的应用。

5、纺织行业生物脱胶、无聚乙烯醇(PVA)浆料上浆、少水无水节能印染加工、“三废”高效治理与资源回收再利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6、废旧纺织品回收再利用技术与产品生产,聚酯回收材料生产涤纶工业丝、差别化和功能性涤纶长丝等高附加价值产品。

7、高品质棉纺、毛纺、麻纺及绢纺产品的生产。

8、高附加值的产业用特种纺织品制造。

9、室内装饰布设计生产。

10、符合生态、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要求的天然纤维的加工技术与产品。

11、有机、无机高性能纤维及制品的开发与生产。

(五)机电制造。

1、数控机床、大型锻压设备、重型机械成套设备。

2、精密模具、轴承及各种专用制品的开发与生产。

3、高附加值铸管、电线、电缆等机电基础件制造。

4、新型纺织、医疗设备制造。

5、特种专用汽车制造。

6、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

7、汽车电子装置制造(含发动机控制系统、底盘控制系统、车身电子控制系统等)。

8、热力、水力、风力发电专用设备制造。

9、新型、节能、高低压电器及输变电设备制造。

10、专用压缩机、专用换热器生产。

11、大型水泥成套机械设备制造。

12、大型冶金及矿山成套设备制造。

13、造纸机械成套设备,新型印刷设备,电梯,教学专用仪器、设备,体育运动、健身器材制造。

14、新型农、林机具设备制造。

15、高效环保、安全生产设备制造。

16、制药新设备、造船新设备。

17、新型建筑工程机械制造、散装水泥输送设备制造。

18、市政工程专用设备制造(叉车、吊车、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等工程机械)。

(六)食品饮料。

1、热带果汁、浆果果汁、谷物饮料、本草饮料、茶浓缩液、茶粉、植物蛋白饮料等高附加价值植物饮料的开发生产与加工原料基地建设;果渣、茶渣等的综合开发与利用。

2、农副产品及水产品深加工、畜牧养殖及深加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3、保健酒、滋补营养品系列。

4、油茶加工生产线。

5、薯类变性淀粉。

6、水果、蔬菜、茶、矿泉水等功能饮料的开发与生产。

7、精制粮油、功能食品、方便食品及保健食品的开发。

8、生物饲料、蛋白饲料的开发、生产。

9、地方特色小食品、绿色食品。

10、天然食品添加剂、天然香料新技术开发与生产。

(七)医药化工。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与生产(新型原料药、心脑血管药、风湿性关节炎药、风湿性心脏病药、硬膏类药等)。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医疗器械生产(人工关节和医疗器械)。

3、生物医药工程新技术、新产品开发。

4、现代化中药研制和生产。

5、发展核医药产业。

6、湖北大石化(80万吨乙烯)下游产品开发、生产。

7、精细化工、绿色化工、化工新材料、生物化工产品开发(日用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等)。

8、新型药物制剂、新型卫生材料及辅料生产。

9、药品中间体化学修饰技术开发、应用。

10、高发酵菌种选育。

11、聚丙烯、PVC塑管等。

12、高性能工程塑料、新型、生态型塑料及包装材料、塑料制品和橡胶制品开发、生产。

13、环保型涂料生产(工业和民用)。

14、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含废旧塑料的消解和再利用)农用新型薄膜。

二、新兴产业

(一)新材料的研发和生产(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化工材料、纳米材料

、特种功能和高性能复合材料等)。

(二)计算机及其软件开发、软件服务外包基地建设。

(三)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生物技术、环保、节能技术与新能源。

(四)新能源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

(五)LCD液晶及等离子屏显。

(六)生物医药产品、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七)专用集成电路、新型机电元件制造与生产。

(八)特种光纤及光电子器件的研发与制造。

(九)手持移动通讯及成套设备,宽带传输网络设备制造。

(十)数字电视产品及其关键件生产与制造。

(十一)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

三、服务体系

(一)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各类风险投资及担保体系。

四、其它

(一)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二)锅炉、窑炉烟气除尘及装置开发、成套设备制造。

(三)清洁生产技术、节能技术开发及应用。

(四)多元素共生矿资源综合利用。

(五)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

第二类限制类

一、制造业

(一)电力能源。

1、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2、小电网外,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湿冷发电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发电机。

3、直接向江河排放冷却水的火电机组。

4、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力发电。

(二)冶金建材。

1、国家规定的小规模炼铁、炼钢、轧钢项目。

2、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3、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业。

7、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

8、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

9、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

10、电解铝项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置换项目及优化产业布局项目除外)。

11、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

12、水泥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新建日产2000吨及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13、20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

14、普通浮法玻璃生产线。

15、实心粘土砖生产项目。

16、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

17、10万立方米/年以下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18、3000万标砖/年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

结实心砖生产线。

(三)森工造纸。

1、新建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以下、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以下、化学竹浆10万吨/年以下的生产线;新闻纸、铜版纸生产线。

2、低档纸及纸板生产项目。

3、低档人造板生产线项目。

(四)纺织服装。

1、小型棉纺、毛纺、麻纺及绢纺生产。

2、A502/A503细纱机。

(五)机电制造。

1、800千瓦及以下采煤机制造项目。

2、3立方米及以下小矿车制造项目。

3、320马力以下履带式推土机、3立方米以下轮式装载机。

4、220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压开关柜制造项目(使用环保型中压气体的绝缘开关柜除外)。

5、新建全断面掘进机整机组装项目。

6、新建万吨级以上自由锻造液压机项目。

7、新建普通铸锻件项目。

8、动圈式和抽头式手工焊条弧焊机。

9、Y系列(IP44)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80~355)及其派生系列,Y2系列(IP54)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

10、背负式手动压缩式喷雾器。

(六)医药化工。

1、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项目。

2、无新药、新技术应用的各种剂型扩大加工能力的项目。

3、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低档涂料。

4、酒精生产线。

5、2.5万千伏安以下(能力小于4.5万吨)及2.5万千伏安以上环保、能耗等达不到准入要求的电石矿热炉项目。

(七)电子及通信。

1、VCD系列激光视盘机生产线。

2、MP3生产线。

3、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

二、其他国家规定限制类

第三类禁止类

一、制造业

(一)电力能源。

1、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2、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

3、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5万千瓦及以下)。

4、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二)冶金建材。

1、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2、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

3、窑径3米及以上水泥机立窑(2012年)、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

4、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5、民间土法小炼钒厂、废触煤提钒企业。

(三)森工造纸。

1、5.1万吨/年以下的化学木浆生产线。

2、单条3.4万吨/年以下的非木浆生产线。

3、单条1万吨/年及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

(四)纺织服装。

1、90年以前生产、未经技术改造的各类国产毛纺细纱机。

(五)医药化工。

1、不符合GMP要求的药品。

(六)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放射性矿产的冶炼、加工。

(七)武器弹药制造业。

二、其他制造业

1、致癌、致畸、致突变产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产品。

2、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三、其他淘汰落后产品

备注:对于未列入本“目录”的全部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相关要求执行;对于石化化工行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法淘汰高毒、难降解、高环境危害的化学品,限制生产和使用高风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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