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六届宜昌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六届宜昌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恢复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国法〔2011〕72号)和《宜昌仲裁委员会章程》等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为第六届宜昌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郑广玉市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王均成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马仕华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原主任委员

文远鸿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罗洪声宜昌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委员:陈月生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文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向东市住建委副主任

胡朝晖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大权市国资委副主任

徐强市房管局副局长

胡卫东市工商管理局副局长

张兴东市工商联副主席

郭厚斌市政府法制办原副调研员

周金寿市政府法制办秘书科科长

秘书长:罗洪声(兼)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7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宜昌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7日印发

延伸阅读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