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方案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潭政办发〔2009〕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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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7-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方案的通知
潭政办发〔2009〕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
《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一化三基”、富民强市发展战略和“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工作目标,按照“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认真遵循《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37号)精神,切实保障发展用地,严守耕地红线,强化执法监察,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保障发展用地
贯彻执行国土资发〔2008〕237号文件,加强用地报批服务,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用地保障到位。在准确掌握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数量、结构、分布、时序和利用情况,摸清用地需求底数的基础上,实行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标准,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要,保证土地投放符合中央扩内需、调结构的要求。
(二)严守耕地红线
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完善耕地保护指标体系、责任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全面落实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负总责的规定,加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和“先补后占”制度。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耕地保护专项资金。在满足促进经济增长用地需求的同时实现守住耕地红线的目标。
(三)完善政策措施
准确把握土地调控政策实施的新态势,围绕国土规划编制、土地综合整治、耕地保护机制、农村土地管理、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查找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对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掌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村级土地规划、耕地异地占补平衡、整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节约集约用地等改革试点工作的执行效果,总结经验,加快成果转化应用,及时修订完善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和制度。
(四)强化执法监察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公平正义的理念和提高执法效能的理念,以打造“信息平台”和“监管平台”为抓手,推进执法监管关口前移和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加强部门联动,着力构建以共同责任机制为核心的执法监察工作新机制。提升执法监察能力,实现从事后被动查处向事前主动防范转变,使执法不够硬、执法效果不够理想、违法量大面广的局面得到根本改观。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6月)
制定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政府保增长保红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安排部署全市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加强宣传,统一思想,落实任务,为实施保增长保红线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09年7月至10月)
1.加强用地报批服务。严格执行规划计划、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实施差别化用地计划管理,加强用地总量、结构调控。推进土地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用地预审,扩大先行用地范围,提高审批效率。对高速公路、铁路等重点项目用地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保障各类合理用地需求。
2.完善耕地保护机制。配合省里做好我市2008年耕地保护目标考核,组织开展2009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在新一轮耕地保护规划中调整划定基本农田。探索建立耕地保护专项资金,出台先补后占政策措施。完善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制度。出台关于土地综合整治的政策文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整体规划、资金统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启动600个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加快竹埠港等地污染耕地合理处置与综合开发利用。
3.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规划管控,在用地审批中对建设项目是否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区位和用地标准严格把关,坚决核减超标准用地。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出台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办法,按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规模,分级对城市建设用地和开发园区土地利用水平进行考核,并作为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和干部政绩考核的依据。加快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工作。
4.改革完善征地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行为,发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统一年产值标准,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资金和社会保障费用落实情况专项督察,明确社会保障费用征收标准,并依法足额征收。探索先征后转和补偿安置新模式。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参与土地开发经营的机制和制度。出台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办法。
5.推进农村土地管理改革。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许可制度,在税费征缴、地价评估、收益分配等方面制订政策。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按照“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要求,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关工作。
6.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制订《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2008年)实施细则和建设用地监管办法,建设网络监管平台,建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用地检查核验制度,完善批、供、管、用、补、查全程监管机制。对2009年上半年全市审批和供应的建设用地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土地供应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和标准,用地是否闲置,摸清各地土地利用和管理中暴露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掌握土地违法违规的新动向,坚决纠正违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车用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严防违规违法用地现象反弹,维护土地管理的良好秩序。对涉及用地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做到切实整改,严肃查处。
7.强化基础支撑和服务。加快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度,开展国土规划、土地整治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启动村级土地规划编制试点。加快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切实把好质量关,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完整。建立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制度。加强基础测绘和地质工作,紧密围绕扩大内需要求,主动提供公益性基础地质信息、基础测绘服务,满足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用地的地质技术、测绘信息需求。
8.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开展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在我市开展的扩大内需土地政策实施调研,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督察,服务扩大内需的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以及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
(三)评估总结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
紧紧围绕服务扩大内需政策执行情况,完成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成效评估。及时分析2009年扩大内需用地供应情况,并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建议和请求。研究完善和制定土地审批和监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业地价调整、土地征收、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的政策,及时形成制度性成果。
各县(市)区要在全面、准确了解本地区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准确评估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成效。要着力化解土地管理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在实施土地调控政策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深化改革提供决策支持。
四、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保增长保红线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准确执行土地调控政策,保证我市保增长保红线行动顺利开展。市人民政府成立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建业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唐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杨世同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二)统筹兼顾,加强沟通协调。要按照“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把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与全市实施“百千工程”服务保增长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统筹耕地保护、规划计划、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地籍管理、执法监察和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工作,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监督,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对片面理解扩大内需用地政策,严重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搭车用地、借机圈占土地和违反供地政策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发现政策执行不到位、行动措施不到位的,责令纠正整改。各县(市)区要按照统一安排,认真完成各阶段的评估、检查工作,并积极配合做好上级机关在我市开展的保增长保红线行动评估工作和专项督察。
(四)解放思想,着力改革创新。要通过认真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进一步树立新型的土地资源观和土地资源管理观,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处理好保增长和保红线的关系,处理好保障服务和保护资源的关系,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来审视工作,深刻把握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内在规律,不断提高统筹保障和保护的能力。通过对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中推出的改革举措进行跟踪评估,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总结上升为政策制度予以普及推广,要不断总结完善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中形成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加强相关制度的协调衔接,确保各项改革成果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五)加强宣传,扩大行动影响。要高度重视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要以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为基调,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宣传工作要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宣传土地调控政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问责制、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内容,突出宣传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目的和重点任务,各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注重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宣传,一方面正面引导,宣传推广各地落实服务扩大内需土地调控政策、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经验和制度创新成果;一方面警示教育,公开曝光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的地方和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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