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终止益阳至马迹塘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合同协议的公告

颁布单位: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终止益阳至马迹塘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合同协议的公告

益政通〔2013〕7号

2010年6月和8月,益阳市人民政府与路港集团有限公司及湖南益马高速公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人)签订了《益阳至马迹塘高速公路投资、建设、经营、移交协议书》和《益阳至马迹塘高速公路投资、建设、经营、养护管理、移交合同书》(以下简称特许合同协议)。自特许合同协议生效以来,由于投资人没有按照约定投入项目建设资金(含项目资本金)及存在其它违约行为,经多次催告后,投资人仍然没有履行相关义务,致使益阳至马迹塘高速公路至今没有正式开工建设,投资人已构成根本性违约。为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特许合同协议的约定,益阳市人民政府已终止与投资人签订的特许合同协议,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益阳至马迹塘高速公路投资、建设、经营、移交协议书》和《益阳至马迹塘高速公路投资、建设、经营、养护管理、移交合同书》已依法终止。

二、益阳市人民政府已依法收回益阳至马迹塘高速公路的特许经营权。投资人及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停止与该项目投融资建设有关的一切活动;否则,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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