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全市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全市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永政办函〔2010〕8号 |
|---|---|
| 颁布日期:2010-0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全市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永政办函〔201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和新型工业化的积极性,奋力实现“科学跨越、富民强市”的目标,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0年全市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目标任务通知如下:
一、招商引资总目标:利用外资4.6亿美元,内联引资163亿元人民币。其中:
(一)县区招商引资任务为:外资4亿美元,内联引资140亿元人民币(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表一)。
(二)市直单位招商引资任务安排6000万美元和23亿元人民币,按六大组分配:
1、工业及产权转让组任务为:外资1400万美元,内资4.5亿元人民币。
2、农林及农业产业化组任务为:外资800万美元,内资3.5亿元人民币。
3、能源及基础设施组任务为:外资1200万美元,内资5.5亿元人民币。
4、商贸流通及旅游组任务为:外资1000万美元,内资2.5亿元人民币。
5、城建组任务为:外资1000万美元,内资4.5亿元人民币。
6、社会发展组任务为:外资600万美元,内资2.5亿元人民币。
各组牵头市级领导和牵头单位仍按永政办函〔2009〕1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承接产业转移主要目标
2010年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主要指标为:新扩建园区面积23平方公里,新建厂房面积120万平方米,加工贸易进出口额7000万美元,其中进口2500万美元,出口4500万美元,承接产业转移项目个数260个,有加工贸易进出口实绩的企业家数30家,新增劳动用工人数7.8万人(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表二)。
三、考核奖励
按永政发〔2008〕21号、永政发〔2008〕22号文件规定予以考核奖励。
附表:1、各县区招商引资任务分配表
2、各县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任务分配表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表1:
各县区招商引资任务分配表
县区
利用外资(万美元)
内联引资(亿元人民币)
新批项目个数
合同外资
到位外资
冷水滩
5
4200
3200
16
其中工业园
1500
1000
8
零陵
5
5500
5000
15
其中工业园
2000
2000
7
祁阳县
6
7000
6200
21
其中工业园
2600
2200
10
东安县
5
4000
3200
12
其中工业园
1400
1200
6
双牌县
3
3300
1600
8
其中工业园
1200
600
4
道县
6
6500
6200
16
其中工业园
2200
2000
7
江永县
2
1200
800
7
其中工业园
400
250
4
江华县
2
3500
2500
7
其中工业园
1200
800
4
新田县
3
3000
2000
9
其中工业园
1200
700
6
宁远县
5
4000
3500
12
其中工业园
1800
1500
7
蓝山县
5
4000
3500
10
其中工业园
1400
1200
5
凤凰园开发区
3
3000
1800
5
金洞管理区
1
600
300
1
回龙圩管理区
1
600
300
1
合计
52
50400
40100
140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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