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岳政发[2011]6号 |
|---|---|
| 颁布日期:2011-0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岳政发[20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民生改善,确保办好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所承诺的民生实事,现就认真办理实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事内容
2011年全市为民办实事共41项指标。
二、工作分工
全市实事办理工作由市办实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主要责任单位、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办实事工作由市办实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实事办”)、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牵头承办。市实事办负责任务的分解、督查、协调、考评等工作;市监察局负责对办实事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市人社局负责办实事工作的考核与奖惩;市统计局负责实事项目的统计分析、数据评估认定及完成情况的公示;市发改委负责实事项目的立项报批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实事项目应配套的资金拨付与使用监督;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办实事中建设项目的全程代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协办单位要全力以赴,支持、配合、参与办实事工作,为实事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支持,营造良好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办实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改善民生、促进“民本岳阳”和谐崛起的重大举措,列为本地本部门单位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认识,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服好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办实事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要健全协调领导机构,明确一名县级负责人负总责,安排专人专抓。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直各实事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办实事的直接责任人,要及时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促进实事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坚持分级负责、通力合作、加强协调、真抓实干,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各实事责任单位要对所承办的实事指标进行分解量化,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及时报送市实事办。市实事办要综合汇总,下达各实事项目考核指标任务,并对实事办理进行全程跟踪。
(四)认真督促检查。市政府将分季度召开办实事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实事办理进展情况汇报,并适时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市实事办要定期组织召开责任单位联络员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度,通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加强对办实事工作的社会监督,年底进行检查验收,并将办理结果在媒体上公示。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市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责任人要说明原因,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岳阳市2011年为民办实事市直责任单位和考核指标.doc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