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考评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连政办发〔2009〕142号
颁布日期:2009-1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考评的通知

连政办发〔2009〕142号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连人大办〔2008〕63号)和《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连政办发〔2008〕101号)精神,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协办公室成立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考评组,将于2009年12月9日开始,通过分组集中听取汇报、查看台帐资料等方式对各承办单位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考评。请各单位按照考评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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