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连政办发〔2009〕134号 |
|---|---|
| 颁布日期:2009-11-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的通知
连政办发〔2009〕1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徐圩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今年下半年以来,全市上下全面贯彻实施《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主抓手,认真按照市重大项目协调服务和督查推进机制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产业布局,狠抓园区载体建设,狠抓重大项目招引,一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顺利洽谈推进。为充分发挥政策的动力机制作用,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实效,进一步加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施过程的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主体的责任。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承办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徐圩新区管委会及市属有关企业是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推进责任主体。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施推进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施推进的具体负责人。各责任主体要针对每个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立专门工作组,组织精干力量,明确目标任务,针对每一个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制定具体的推进计划和跟踪措施,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加快项目实施进程,全面提高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实施效率。
二、进一步强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同推进。市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是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同推进主体,要积极主动配合各责任主体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户的协同推进工作,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顺利落户与建设投产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各协同推进主体主要领导作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同推进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负责承担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同推进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服务观念,不断创新服务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全过程推进。在全力推进今年确定的160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同时,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强对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或5亿元以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全过程推进工作。各责任主体要努力捕捉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信息资源,积极主动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跟踪洽谈、实施推进,建立健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档案制度管理办法,全面掌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洽谈、签约、立项、审批、开工、投产全过程公开透明,进度形象清楚,有效提高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成效。
四、进一步加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信息报送工作。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沟通机制,明确专门机构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信息采集、筛选、整理、报送工作,11月6日前要将今年以来洽谈推进的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或5亿元以上(或市政府明确的重点跟踪的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见附件)报送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和督查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责任主体今后每月26日前报送当月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推进情况及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相关问题。
五、进一步加强市级层面的督查推进工作。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和督查推进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通报各责任主体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协调市级层面相关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建议。市政府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实行专项考核。
附件:2009年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情况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2009年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实施情况
进度计划
推进措施
存在问题
投资主体
责任主体
分管领导
联系人:市外经贸局投资信息处苗建利
电话:85803510;传真:85825735;信箱:szsj_[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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