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锡政办发〔2012〕2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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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1-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无锡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锡政发〔2012〕37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锡政发〔2012〕48号)要求,市政府将就2012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重点工作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综合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安监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总工会、无锡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检查、考评工作。组织协调工作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工作,各地区要成立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各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考核,确保检查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二、考评内容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无锡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及考核细则要求,全面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
(一)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下达各地区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检查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二)2012年无锡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安全生产白皮书的执行情况。
(三)今年以来“打非治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及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情况;消防安全“清剿火患”行动开展情况。
(四)镇(街道)、村(社区)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社区建设、职业健康监管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六)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检查考核阶段。2012年12月3日至10日。列为《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锡政发〔2012〕48号)考核奖惩对象的各市(县)、区和市有关部门,由市检查考核工作小组实施检查考核(详见检查考核日程表);由市政府下达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其他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组活动制度的通知》要求,由组长单位组织检查考核;市直管企业由市安监局组织检查考核。
(二)总结评比阶段。2012年12月底前,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检查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报市政府安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向全市通报考核考评结果。
四、考核办法
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查看有关台账资料、抽查所属1-2家企事业单位和所属镇(街道)等形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无锡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锡政发〔2012〕37号)和考核细则要求,开展好自查和内部考核工作。
(二)检查考核中要严格程序,严把检查考核质量关,如实进行考核和评分。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应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责任,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三)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认真填写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细则的自查评分表于2012年12月5日前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传真:81823857电子邮件:82751370@163.com
附件:2012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评日程表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7日
附件:
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评日程表
组别
参加部门
12月5日
12月6日
12月7日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第
一
组
组长单位:市安监局
成员单位:监察局、建设局、总工会、公安消防和交巡警支队
北塘区
江阴市
新区
锡山区
惠山区
第
二
组
组长单位:市监察局
成员单位:安监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公安消防和交巡警支队
南长区
滨湖区
轨道办
宜兴市
市政园林局
崇安区
第
三
组
组长单位:市总工会
成员单位:安监局、建设局、质监局、公安消防支队
校管中心
园管中心
文管中心
公建中心
医管中心
体管中心
注:1、请相关部门将参加检查的成员和联系方式于12月3日16时前报市政府安委办。
2、各考评组到达各考评单位的时间上午为9:00时、下午为13:00时之前。
3、各考评组考评结束后,将考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10日13:30分,在市安监局(8号楼3楼321会议室)进行汇总。
4、车辆安排由各组长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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