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0年度全市工业经济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进行修订增补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0年度全市工业经济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进行修订增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扬府办发〔2010〕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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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6-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0年度全市工业经济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进行修订增补的通知
扬府办发〔2010〕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2010年度全市工业经济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中增加对两化融合工作考量的相关指标,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指标体系:在原来两大类基础上,增加一类“两化融合”附加类指标,共4个子项,基本分10分。其中:实施省级信息化试点企业数3分,通过省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试点县(市)评估3分,实施市级信息化试点示范镇、村数各2分。
2、加分奖励:增加5个子项。(1)每通过一个CMMI3级以上认证或通过ISO27000认证企业加1分;(2)每新认定一个软件企业或新增加一个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信息服务业企业加0.5分,每新增一个100人、200人以上的软件企业分别加2分、4分;(3)每实施一个获得市、省级以上资金扶持的两化融合项目分别加0.4分、1分;(4)每实施一个区域社会信息化重点项目的加0.2分;(5)对获得省级以上两化融合试验区称号的加1分。
3、扣分处罚:增加5个子项。(1)本区域内每发生一起一般(IV级)信息安全事故扣1分;(2)每发生一起较大(III级)信息安全事故扣2分;(3)每发生一起重大(II级)信息安全事故扣3分;(4)每发生一起特别重大(I级)信息安全事故扣5分;(5)政府门户网站外部安全测试存在高等级安全风险扣5分。
4、总分计算方法调整为:总分=(规模性指标得分×40%)+(质量型指标得分×60%)+附加类项目得分+累计加分-累计扣分。
5、各地具体指标分解见附表。
希各单位认真做好新指标的增补落实工作,加快细化分解,力争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附:各地“两化融合”指标分解表
项目地区全市宝应高邮江都仪征邗江广陵维扬开发区化工园
单位
实施省级信息化试点企业个24222233332
省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试点县(市)评估个71111111——
市级信息化试点示范镇(街道)个101111222——
市级信息化试点示范村(社区)个202222444——
二〇一〇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工业经济目标管理增补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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