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3年度镇江市城市消防实施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镇政办发〔2013〕116号
颁布日期:2013-04-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3年度镇江市城市消防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安监局:

为加快实施城市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按照《镇江市城市消防规划(2007—2020年)》,制订了2013年度城市消防实施计划。经研究,现将该计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

2013年度镇江市城市消防规划实施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镇江市城市消防规划》(2007-2020年)、《镇江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实际,制定了2013年度城市消防规划实施计划。

一、目标任务

(一)消防站建设

完成润州区五洲山路消防站建设。

(二)消防水源建设

1.经九路、纬九路、平昌路等新建道路同步规划建设市政供水管网,按照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确保室外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不超过120m,对于道路宽度(含人行道)超过60m的道路应在两侧布置消火栓。

2.结合城中村改造和城市道路改造,按照标准设置市政消火栓,年内完成市区消火栓缺额数的60%约1100只消火栓建设任务。

(三)消防装备建设

1.市灭火救援应急中心配置18吨进口底盘泡沫水罐车2辆、排烟消防车1辆、干粉消防车1辆、高倍数泡沫发生器10套,约需资金1050万元。

2.镇江新区公安消防大队配置55米云梯车1辆,进口大功率泡沫水罐消防车1辆,约需资金1150万元。

(四)消防通信建设

1.完成图像、语音综合平台建设,约需资金80万元。

2.完成消防一体化业务信息系统及13个子系统建设,约需资金100万元。

3.完成市灭火救援应急中心高清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建设,约需资金130万元。

4.完成全市灭火救援联网调度和消防中队指挥视频接入建设任务,约需资金90万元。

(五)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加强全市企业专职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派出所保安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管理,规范运行,提高战斗力。

2.镇江新区完成平昌新城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丹徒区建成辛丰镇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积极推动江心洲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

3.完善合同制消防员保障机制,促进合同制消防员队伍健康有序发展。

(六)农村社区消防工作

1.积极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为全市各社区(村)配备灭火器、灭火毯、水枪、水带等基本消防器材,约需资金110万元。

2.加强农村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编制镇村消防安全规划,将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纳入新市镇、新农村建设内容,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二、职责分工

消防规划的实施由各级政府统筹组织安排,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市发改部门负责对涉及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项目进行把关,负责将重大消防建设任务列入城市重点建设工程,保证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同步建设。市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在项目规划审批和城市建设过程中将消防规划内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保证各项消防规划建设任务实施到位。国土部门负责城市消防建设用地的保障和划拨。市财政部门负责消防规划实施的资金来源,合理安排年度预算,做好各项建设任务的资金保障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各地要从建设“平安镇江”,维护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将城市消防设施的建设工作作为改善民生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加大投入,落实措施,强化推进,确保按期完成。

2.强化保障。各地要加强建设要素的调度,优化布局,增加投入,推动消防规划实施,推动年度计划实施。各级消防要加强指导,增强服务,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协同推进,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3.强化督查。市消防部门将牵头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实际问题,建立城市消防规划年度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实行月通报、季检查、年底验收考核的督查制度,以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照序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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