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中国镇江(上海)现代服务业合作恳谈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1中国镇江(上海)现代服务业合作恳谈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5-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1中国镇江(上海)现代服务业合作恳谈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5月30—31日在上海召开“2011中国镇江(上海)现代服务业合作恳谈会”,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落实,确保恳谈会取得圆满成功。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2011中国镇江(上海)现代服务业
合作恳谈会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山水花园城
二、活动时间
5月30日至5月31日
三、主要活动
(一)走访上海知名服务业企业
1.活动时间:5月30日
2.行程安排:(待定)
(二)创投企业与新兴产业对接会
1.对接内容:宣传我市各项鼓励创投企业落户的优惠政策和产业投资环境;介绍镇江市新兴产业发展现状及规划;推介一批我市重点新兴产业项目和拟上市企业。
2.活动时间:5月31日上午10:00(约1小时左右,会后自助餐)
3.活动地点:上海西郊宾馆玉兰厅
4.参加人员(约60人):
(1)上海等地创投企业负责人20名;
(2)镇江拟从事创投企业、新兴产业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负责人21名;
(3)参加领导:陈照煌、冯士超及相关秘书长;
(4)参加部门: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财政局、科技局主要负责人;
(5)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
(三)现代服务业合作恳谈会
1.活动时间:5月31日下午3:00(约1小时30分左右)
2.活动地点:上海西郊宾馆四季厅
3.参加人员(约150人):
(1)参会客商100名左右;
(2)镇江参会企业25个左右(包括签约项目单位);
(3)参加领导:陈照煌、陈建设、冯士超及相关秘书长;
(4)参加部门:市委宣传部(外宣办)、市政府办、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商务局、旅游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文广集团、城投公司、交投公司、水投公司主要负责人;
(5)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发改委主任;
(6)沪镇两市新闻媒体记者。
4.活动议程:
主持人:镇江电视台主播
(1)3:00—3:20,陈照煌常务副市长推介镇江及服务业;
(2)3:20—3:45,专题活动牵头部门推介重点项目,其中:
3:20—3:30,市经信委推介物流业和信息服务业项目;
3:30—3:38,市商务局推介商贸流通业项目;
3:38—3:45,市旅游局推介旅游业项目;
(3)3:45—4:10,茶歇及互动交流;
(4)4:10—4:30,服务业重大项目集中签约。
四、组织机构
2011中国镇江(上海)现代服务业合作恳谈会领导小组
组长:陈照煌
副组长:陈建设、冯士超
成员:市委宣传部(外宣办)、市政府办、驻沪办、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商务局、旅游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文广集团、城投公司、交投公司、水投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会务处、项目处、宣传处。
(一)会务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主要成员:徐海亮、殷国兴、杨毅、邵教
联系人:邵教(联系方式:84413302,15358595551)
工作要求:周到、细致、超前
主要职责:负责招商活动的信息发布;活动会场的落实、场内外的布置;领导讲话材料等文稿的起草和PPT制作;活动指南的编印;请柬的制作、发放;会议材料的发放;礼品的订购及食宿安排;活动经费的预算、落实和决算。
(二)项目处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辖市区和市相关单位
主要成员:谈沁磊、夏卫军、戎全兵、陈长之、许伟
联系人:陈长之(联系方式:84424233,15358595501)
工作要求:参加集中签约项目要求符合产业政策、成熟度较高且投资规模大;邀请的参会客商在国内外知名度较高,且有投资镇江的意向;领导走访的企业应有较高知名度。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合作恳谈和集中签约活动的工作方案;全市重点招商项目的编印、发布;在手项目的推进、跟踪检查,集中签约项目的落实;签约客商的邀请组织工作;领导走访活动的安排;创投企业与新兴企业对接会组织;招商成果统计和总结。
(三)宣传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外宣办)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主要成员:王红卫、朱广宝
联系人:朱广宝(联系方式:84424330,13952880018)
工作要求:加强与上海主流媒体合作,围绕镇江现代服务业发展及山水花园城市建设等新亮点,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影响。
主要职责:负责新闻发布等对内、对外宣传报道活动的组织实施;宣传光盘制作;邀请上海知名新闻媒体参加座谈会及集中签约活动宣传报道等。
五、进度安排
5月13日前,开展第一次督查活动;
5月20日前,开展第二次督查活动;
5月25日前,基本落实会务各项工作;
5月27日前,落实集中签约项目、签约文本及签约人,参会客商(包括创投和新兴产业推介会客商),市领导走访行程;
5月30—31日,正式开展相关活动。
附件:现代服务业合作恳谈会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现代服务业合作恳谈会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名称
集中签约项目
(个)
参加集中签约
活动客商
(位)
领导走访活动
(项)
丹阳市
3
8
句容市
3
5
扬中市
2
5
丹徒区
2
5
京口区
3
7
2
润州区
4
8
2
镇江新区
3
5
1
市金融办
2
4
市发改委
2
10
市经信委
8
10
2
市商务局
4
8
1
市旅游局
3
6
1
镇江城投
1
3
1
镇江水投
1
3
1
镇江交投
1
3
1
注:1.集中签约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原则上应签正式合同;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5000万美元。
2.参会客商主要为有投资意向的企业负责人,且企业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
3.安排市领导走访的企业应有较高知名度且有投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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