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区“三单两制”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区“三单两制”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区“三单两制”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萍府办字〔2014〕1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整体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对县(区)“三单两制”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部署情况
1.是否成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对成员单位进行了责任分工;
2.是否印发了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并对工作内容进行了分工、明确了责任单位;
3.是否明确了“三单两制”制定和实施工作的责任单位,并制定了工作进度时间表。
(二)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清单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1.是否对本县(区)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并制定了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清单;
2.市政府71号令颁布的《萍乡市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清单》是否落实到位,下放、委托县(区)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否衔接落实到位;
3.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或下放的项目是否落实到位。
(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是否制定并实施了本县(区)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四)市场主体监管清单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是否制定并实施了本县(区)的市场主体监管清单制度。
(五)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是否制定并实行了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方案,审批部门及审批事项是否纳入了本县(区)的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授权是否到位,是否明确了实施部门的任务和工作进度时间表。
(六)中介机构改革的推进情况
是否制定并实行了中介机构改革方案,并就责任单位进行了分工。
(七)“三单两制”工作配套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1.是否分别就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市场主体监管清单、审批流程再造和规范中介机构等制度制定监督管理办法,是否出台了其他配套制度。
2.对本县(区)各部门“三单两制”的执行情况是否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督导检查方式
从市编委办(市审改办)、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采取听、看、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牵头单位为市编委办(市审改办)。
三、督导检查时间
督导检查时间安排在9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县(区)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开展自查工作。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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