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2014年赣港经贸合作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2014年赣港经贸合作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字〔2014〕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萍乡市2014年赣港经贸合作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5月4日

萍乡市2014年赣港经贸合作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2014年全省开放型经济工作安排,定于5月19—21日在香港举办“赣港经贸合作活动”。为切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二三四五”总体工作思路和“一轴两核多组团”重大战略举措,按照“精干、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重点围绕我市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赣港高层会晤、投资合作推介、产业专题对接和省、市领导走访会见重点客商等活动,进一步深化赣港经贸交流合作,洽谈推进一批合作项目,促进萍乡全面扩大开放,加快萍乡率先成为赣西经济转型崛起示范城市步伐。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5月19—21日,共3天。

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萍乡市代表团。团长由市委陈卫民书记担任,其他市领导和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的市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分团,由主要领导带队,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等有关部门派员参加。

(二)工作机构

1.综合组:由市商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合。负责制定总体方案,经费预算与安排,统一住宿安排,活动组织协调等。

2.项目组:对接活动牵头单位负责对接活动的组织实施,编制《产业招商手册》,邀请重点客商。

3.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参加,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和在港期间与香港主要新闻媒体的衔接联络。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江西省代表团主要活动安排

1.高层会晤。省领导拜访中央驻港联络办和香港特区政府。

时间:5月19日下午。

承办:省外侨办。

2.主题推介会:江西省发展升级投资合作推介会。邀请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代表、香港特区政府代表、香港投促机构和重要商协会代表、香港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代表、有投资合作项目及合作意向的重点企业高层参加,签约一批合作项目。活动规模200人左右。

时间:5月20日下午4:00—5:00。

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承办:省商务厅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3.走访会见重点客商。省领导出席,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市区领导参加。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邀请重要商(协)会代表、有投资项目和合作意向的大公司、大企业、大集团负责人参会。

时间:5月19—21日。

承办:省商务厅。

4.昌九一体化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对接活动。重点宣传推介昌九一体化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优惠政策、投资环境、投资机遇等,洽谈推进一批合作项目。

时间:5月20日上午9:30—10:30。

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承办:省发改委牵头,省商务厅,南昌、九江、赣州、吉安、抚州市政府等配合。

5.江西(香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对接活动。重点宣传推介江西现代服务业特别是商贸物流产业发展的政策优势、环境优势、发展潜力和重点招商项目。

时间:5月21日上午10:00—11:00。

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承办: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牵头,南昌、景德镇市政府等配合。

6.“江西风景独好”(香港)旅游合作对接活动。重点宣传推介江西生态优势、旅游资源、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服务等,洽谈推进一批合作项目。

时间:5月21日上午10:00—11:00。

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承办: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牵头,省商务厅、九江、宜春、上饶市政府等配合。

7.江西省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投资洽谈活动。重点推介并洽谈推进一批江西国有企业重大合作项目。

时间:5月20日上午9:30—10:30。

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承办:省国资委牵头,省商务厅配合。

(二)萍乡市代表团主要活动安排

1.参加主题推介会:江西省发展升级投资合作推介会。邀请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代表、香港特区政府代表、香港投促机构和重要商协会代表、香港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代表、有投资合作项目及合作意向的重点企业高层参加,签约一批合作项目。

时间:5月20日下午4:00—5:00。

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承办: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合。

2.参加江西(香港)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对接活动。重点宣传推介萍乡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产业集群、合作项目等,洽谈推进一批合作项目。

时间:5月21日上午10:00—11:00。

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承办:市工信委牵头,市商务局、安源区、湘东区、上栗县、芦溪县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合。

3.参加江西(香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对接活动。重点宣传推介萍乡现代服务业特别是商贸物流产业发展的政策优势、环境优势、发展潜力和重点招商项目。

时间:5月21日上午10:00—11:00。

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承办: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各县区、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合。

4.参加“江西风景独好”(香港)旅游合作对接活动。重点宣传推介萍乡生态优势、旅游资源、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服务等,洽谈推进一批合作项目。

时间:5月21日上午10:00—11:00。

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承办:市旅游局牵头,市商务局、安源区、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政府配合。

5.参加江西省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投资洽谈活动。重点推介并洽谈推进一批江西国有企业重大合作项目。

时间:5月20日上午9:30—10:30。

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承办:市国资委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6.萍乡(香港)光电产业对接活动:重点宣传推介萍乡光电产业发展规划、产业集群、合作项目等,洽谈推进一批合作项目。

时间:5月19日下午3:00—4:00。

地点:待定。

承办:安源区、上栗县人民政府。

7.萍乡(香港)粉末冶金产业对接活动。重点宣传推介萍乡粉末冶金产业发展规划、产业集群、合作项目等,洽谈推进一批合作项目。

时间:5月20日上午10:00—11:00。

地点:待定。

承办:上栗县政府。

8.萍乡(香港)文化创意书城产业对接活动。重点宣传推介萍乡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产业集群、合作项目等,洽谈推进一批合作项目。

时间:5月21日上午10:00—11:00。

地点:待定。

承办: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9.其他县区产业对接活动:没有参加市举办的对接活动的县区,根据自身产业需要,自行组织“一对一”对接活动,洽谈推进一批合作项目。

时间:自定。

地点:自定。

五、经费保障

公共费用拟申请市财政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开发区参加活动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赴港费用由各派员单位负担。

六、工作要求

(一)厉行节约勤俭办会。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严禁铺张浪费,不住豪华酒店、不搞大型宴请、不赠高档礼品。

(二)严格控制人员规模。按照因事定人原则选派人员,无具体对接任务的不得前往参加,在港时间控制在3天以内。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专门的筹备工作班子,抓好方案落实、项目落实、客商邀请落实、活动落实、责任落实、效果落实。牵头承办活动的市直有关部门参会方案于4月2日前报送市商务局。

(四)积极开展对接。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根据本地的比较优势、重点发展产业,精心包装好推介项目,积极参加江西省代表团举办的主要活动。要围绕重点项目积极开展对接洽谈工作,组织先遣小组赴港洽谈推进,要充分发挥驻外小分队的网点作用,捕捉各种招商信息,切实为参会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广泛开展客商邀请工作。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客商的联系,提前将举办赣港经贸合作活动的有关信息告知客商,以便做好参会安排。要充分和广泛地邀请香港工商界人士参会,加强与香港各商(协)会的联系,特别是加强与到我市考察的香港客商联系,递送招商资料、推介项目和邀请客商。

(六)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赴港人员的外事纪律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赴港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范自身言行,树立良好形象,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外资科刘志强、李蔚芳

手机:18979975352

电话:6333155

附件:江西省发展升级投资合作推介会邀商任务分配表

附件

江西省发展升级投资合作推介会邀商任务分配表

序号

单位

任务数量(个)

1

安源区

1

2

湘东区

1

3

芦溪县

1

4

上栗县

1

5

莲花县

1

6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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