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1-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萍府办字〔2012〕2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驻萍各单位:

为确保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政协提案的办理任务按期完成,切实提高全市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经市政府办公室与市人大选任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商议,决定对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2年12月3日至5日。

二、范围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政协提案承办单位。

三、内容

督查内容包括各承办单位对今年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有关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和落实情况,办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建议、提案中答复意见被列为B类件的续办情况。

四、方式和方法

此次督查采取各承办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自查报告必须于2012年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市人大选任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督查室;重点督查由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选任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组成联合督查组,听取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汇报,查阅办理工作资料,现场察看落实情况。

附件:重点抽查单位日程安排表

2012年11月22日

附件

重点抽查单位日程安排表

时间

单位

12月3日

上午

市交通运输局

下午

市教育局

12月4日

上午

市文广新局

下午

市卫生局

12月5日

上午

市人社局

下午

市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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