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参加2015年赣港经贸合作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参加2015年赣港经贸合作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参加2015年赣港经贸合作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新余市参加2015年赣港经贸合作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
新余市参加2015年赣港经贸合作活动工作方案
省政府定于5月27日-29日在香港举办“赣港经贸合作活动”(以下简称赣港活动)。为切实做好我市参加赣港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发展至上、富民为先,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按照“精干、简朴、务实、高效”原则,围绕我市主导产业,紧盯光电信息、装备制造、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通过举办高层会晤、小型座谈会、专题对接、走访互动等形式,宣传推介我市投资环境、投资机遇及重点产业招商项目,洽谈推进一批合作项目,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
二、时间
2015年5月27日-29日
三、参加人员
成立新余分团,市委副书记、市长董晓健任团长;市政府副市长贺为华,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黄永旭任副团长;各县(区)负责人及招商骨干、有具体任务和对接项目的市直单位派员参加。
工作人员:市商务局有关人员,市电视台、新余日报社各派一名记者。
四、主要活动及安排
(一)走访会见重点客商。
5月27日—29日,市领导走访有投资项目或投资合作意向的重点企业,与客商进行“一对一”交流互动,促进交流合作,高位推进一批正在对接洽谈的重大合作项目。
(二)参加江西省重点产业集群投资合作推介会。
参加人员:省领导,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领导,邀请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代表、香港特区政府代表,香港投促机构和重要商协会代表、香港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代表、有投资合作项目及合作意向的重点企业代表参加,签约一批合作项目。活动规模200人左右。
时间:5月28日上午10:30-11:30。
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三)走访珠三角企业并举办小型座谈会。
5月30日—31日,市领导在珠三角走访有投资项目或投资合作意向的重点企业,并举办一场小型座谈会。
(四)参加专题活动。
⒈市领导参加江西省与港澳地区全国工商联会员企业合作餐叙会。
围绕我省重点发展产业,邀请30家左右有合作项目或投资意向的企业代表参会。通过现场交流互动,深化了解、吸引投资。活动规模约50人。
时间:5月28日中午11:45-13:00。
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⒉市发改委参加社会服务业投资合作专题推介会。
时间:5月28日下午15:00-16:00。
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⒊市国资委参加江西省大型国有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项目推介会。
时间:5月28日下午15:00-16:00。
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⒋市政府金融办参加江西(香港)金融业发展合作恳谈会。
时间:5月29日上午10:00-11:00。
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赣港活动期间,招商活动采取统分结合,省、市、县(区)联动的方式。各县(区)在参加省、市统一活动的同时,应围绕产业、企业和项目,积极开展小型、“一对一”的洽谈对接活动,推进合作项目。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和客商邀请等均由各县(区)自行确定,活动统一纳入赣港活动的日程安排,统一对外发布。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市参加赣港活动的各项工作,我市成立赣港经贸合作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贺为华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跃敏、市商务局局长郭瑞新担任,成员单位为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外事侨务办等。
六、工作分工及要求
(一)厉行节约勤俭办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赣港活动高度重视,省、市主要领导将亲自率团参加。香港是我市外资的主要来源地,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赣港活动平台,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对接洽谈项目,推进项目加快进展,改变我市外资项目少的现状。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严禁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人员规模,按照因事定人原则选派出访人员,在港时间控制在3天以内。
(二)积极开展项目前期洽谈工作。赣港活动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产业优势,精心编制招商项目册,梳理需要重点推进洽谈的项目,充分发挥商(协)会的桥梁和平台作用,开展以商招商,必要时可组织小分队提前赴香港对接洽谈,力争达成更多合作项目。在此基础上重点梳理一批需要省、市领导上门走访和会见的重点客商名单及赣港活动签约项目。我市在香港拟安排7名走访、会见的重点客商,其中高新区、分宜县、渝水区各2名,仙女湖区1名(详见附件1)。签约项目不少于5个,其中:高新区2个以上,分宜县、渝水区、仙女湖区各1个以上(详见附件2)。
(三)认真做好客商邀请工作。赣港活动期间我市将重点参加主题推介会——江西省重点产业集群投资合作推介会,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我市重点产业,突出有投资意向或增资扩股意向的客商、突出有实力的企业、突出在谈项目客商、突出我市能够承接的项目,积极邀请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和东南亚、日韩、欧美等国家的行业龙头企业、跨国公司参加。省政府要求我市邀请5名客商参加江西省重点产业集群投资合作推介会(详见附件1),各县(区)要根据邀商任务,重点邀请有投资项目和合作意向的客商参加有关活动。
(四)切实做好其它相关工作。
⒈市商务局牵头,县(区)、有关企业及市有关单位协助,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参会单位和人员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参会人员的住宿、入港手续等有关后勤工作;
(3)负责签约项目的收集、审核、调度、统计工作;
(4)负责市里邀请客商的接待、洽谈工作;
(5)负责市领导走访等工作;
(6)负责市招商项目册的制作;
(7)做好我市参加江西省重点产业集群投资合作推介会、江西省与港澳地区全国工商联会员企业合作餐叙会及在珠三角走访企业的各项工作。
⒉市发改委牵头,做好我市参加社会服务业投资合作专题推介会的各项工作。
⒊市国资委牵头,做好我市参加江西省大型国有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项目推介会的各项工作。
⒋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做好我市参加江西(香港)金融业发展合作恳谈会的各项工作。
⒌市委宣传部牵头,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主要牵头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包括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制作宣传资料以及新闻稿的审核把关工作。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走访会见客商、印发招商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我市的投资优势、投资机遇、产业政策和良好的发展环境,扩大我市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五)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赴港人员的外事纪律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赴港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范自身言行,树立良好形象,确保我市参加赣港活动圆满成功。
七、经费安排
赣港活动的经费开支,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安排。市政府的公共费用由市商务局拿出预算安排,申请市财政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各派员单位负担。
会务联系:肖华冰6452800、1387902488,传真:6452800,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5年赣港经贸合作活动邀商任务分配表
附件2:2015年赣港经贸合作活动签约项目任务分配表
http://xxgk.xinyu.gov.cn/szf/fgwj/qtygwj/201506/t20150608_5139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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