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文号:鹰府发〔2009〕9号
颁布日期:2009-04-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的意见

鹰府发〔200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人才、智力、研发资源,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鹰潭,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我市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以下简称市校合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市校合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大一新”发展战略,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通过观念、政策、机制创新,深化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不断将市校合作工作推向全方位、高层次、战略性的新阶段,走出一条符合鹰潭实际、形式灵活多样、工作务实高效的市校合作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区域发展战略研究、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优秀人才培养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建立市校合作长效机制。

二、市校合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支柱产业的需求,结合院校重点学科分布,在原建立市校合作关系的基础上,重点拓展与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通过机制创新,搭建合作平台,创造合作机会,吸引国内一流科技成果和项目落户我市。

(一)项目合作

按照全市“十一五”发展规划总体要求和“四大一新”战略,以项目为载体,以产业发展为目标,大力实施项目合作。坚持激活投资主体与转变政府职能并重,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激情,鼓励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引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创建科技型企业,使项目引得来、留得住、长得大、带得动;坚持符合产业导向的大、中、小项目一起上,注重成果转化与项目攻关相结合,形成具有规模效应的产业群、产业链;坚持劳动、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共同发展,注重发挥传统产业优势,积极引进高新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坚持项目投产、续建、开工、储备滚动推进,注重项目的策划、开发、推介、协调。通过开展市校合作,逐步形成富有竞争力的投资环境和富有生机活力的项目带动工作机制。

(二)科技合作

1.邀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定期举办科技成果交易会、校企对接会和专题招标会等活动。合作项目的选择,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产业结构调整和培育支柱产业为结合点,重点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突出铜材精深加工、玉雕、微型元件、眼镜、装备机械制造、食品加工、精细化工、旅游、物流等支柱产业和发展领域。围绕支柱产业和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确定具体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重点。

2.共建研发基地。鼓励和支持我市重点骨干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合办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技术中心;鼓励和支持我市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服务平台;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联合研究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从源头上保证科技成果质量,提高成果成熟度,缩短成果转化周期;积极支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共同承担国家和省级各项科技计划项目。

3.开展科技人才交流。围绕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布局情况,通过聘请高等院校和知名专家、学者担任政府顾问、邀请科技人员挂职锻炼、建立教学科研实习基地等形式,吸引高等院校师生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工作,将科学技术直接导入基层,为企业和农村提供技术服务,实现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积极选派我市科技、卫生、教育、工业、农业战线的科研人员到高等院校和对口单位进修或开展合作研究,不断提高人才素质,培养科研团队。

(三)人才合作

1.搭建人才供需交流平台。每年组织高学历人才供需洽谈会,邀请国内高等院校来鹰,面对面与部门、企业沟通人才供需情况。组织各部门、行业和企业负责人到高等院校参观考察,了解高等院校的专业设置和专业优势以及产学研活动开展情况,寻求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接点”。

2.努力引进高素质人才。创新人才观念,积极引导和支持我市院校、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科研院所、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营科技园和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引进高素质人才,提高教育、科研水平。探索灵活多样的人才使用培养机制,建立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

3.充分利用高等院校资源优势开展人才培养。在高等院校建立培训基地,为我市培养一大批短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市政府每年选送公务员、教师、企业负责人等各类人员到高等院校进行短期或学历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市校合作培养人才机制。

(四)教育合作

1.大力发展网络教育。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优势,扩大我市网络教育覆盖面。

2.建立实习研究基地。选择我市部分大中型企业和教育、卫生、科研等单位建立实习研究基地,为高等院校学生实习、研发提供优质服务。

3.建立相互讲学制度。每年邀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为我市各级领导干部讲课;市领导、企业家赴高等院校开设讲座、做专题报告等,促进情况互通和知识交流。

4.积极开展合作办学。依托市属高等院校,加强与国内名牌大学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联合办学。在市属高等院校开展MBA、MPA培养,举办硕士、博士研究生办学点,为我市培养高端人才。充分利用高等院校优势,建立师资培训基地,提高市属高等院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

三、市校合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市校合作组织领导

成立鹰潭市市校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校合作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织、科技、发改、经贸、教育、财政、人事、文化、卫生、规划、水利、农业、林业、旅游、院校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市校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市校合作具体工作。市校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和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市校合作的具体牵头、组织和实施工作。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以保证市校合作工作正常开展。

(二)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由市人民政府为专家、学者颁发聘书。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支柱产业需求特点,咨询委员会下设各专业咨询委员会,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服务。

(三)设立市校合作专项资金

为使市校合作工作稳步推进,促进产学研项目的顺利实施,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作为市校合作专项资金。用于平台建设、项目资助、对接洽谈、专家咨询等。该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接受同级审计、财政的监督和检查,市校合作领导小组直接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各县(市、区)、企业也应安排市(企)校合作专项资金。

(四)强化市校合作产业基地建设

加快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民营科技园建设,使之成为市校科技合作产业基地。积极探索以重点科技合作项目为栽体,以产权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股份制科技企业的市校合作新模式,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主体。

(五)建立市校合作报告、督查制度

市校合作的统计、督查工作由市校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大中型企业及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都要建立市校合作情况报告制度,使市校合作工作不断推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

在利益分配、知识产权、税收信贷等方面,制定相应政策,以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推进市校合作。加大对市校合作项目支持力度,市本级科技计划优先支持市校合作项目。对在市校合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二〇〇九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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