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加快推进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加快发展重大项目(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加快推进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加快发展重大项目(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发〔2014〕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13〕23号)要求,每年重点调度赣东北100个重大项目(事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赣东北战略顺利实施。2014年,涉及我市的重大项目(事项)64项。为切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发改委制定了《加快推进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加快发展重大项目(事项)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牵头单位6月30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报市发改委(地区交通科江华英,电话:6440078,邮箱:[email protected]),并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办(综合二科张明荣,电话:6443133,邮箱:[email protected])和市发改委。

2014年6月25日

加快推进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加快发展重大项目(事项)工作方案

市发改委

为积极策应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加快推进我市重大项目(事项)落实,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赣府发〔2013〕23号)和《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策应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加快发展重点任务部门分工的通知》(鹰府办字〔2014〕2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若干意见》和《通知》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立足鹰潭实际,每年选报一批需要省级层面重点调度的重大项目(事项),纳入省级层面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市扩大开放合作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调度名单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每年初按照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通知》要求,提出需省级层面调度的重大项目和事项、主要任务及当年工作目标。调度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滚动调整,每年新增重大项目和事项取代已完成的项目和事项。

(二)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列入年度调度名单的重大项目和事项,牵头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定期调度,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市发改委沟通对接。

(三)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现场调研和实地督查力度,把握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跟踪省发改委专题会议纪要落实情况,适时通报各项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推进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和帮助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作为支持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研究把握项目建设和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的总体态势,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督促检查落实情况。牵头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主动作为,加强调度,按季度报告进展情况。各配合单位要积极协助牵头部门推进相关工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对列入年度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对自身能够解决的,要简化程序、尽快解决;对需要争取国家、省支持的,要积极做好争取和衔接工作;对需要市政府研究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对需要基层继续做好前期工作的,要加强指导,帮助推进。

(三)政策支持。对列入年度调度的重大项目,纳入申报省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在环评审批、安排建设用地指标、申报国家和省内各类专项资金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帮助协调重大项目融资贷款问题。

附件:赣东北开放合作加快发展重大项目(事项)调度表

相关附件:鹰府办发〔2014〕12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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