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辽宁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辽住建[2011]358号

各市、绥中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精神,维护我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和出租人的合法权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辽宁省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示范文本(LF-2011-0602),供房屋租赁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参考。《辽宁省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示范文本(LF-2011-0602)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房屋租赁相关法规规定,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要求制定的示范文本,具有指导性、规范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各地要结合工作需要,把推行示范文本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做好示范文本的宣传、推行工作,正确引导当事人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中使用示范文本,切实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附件:《辽宁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LF-2011-0602).doc

http://www.lnjst.gov.cn/upload/20110913/12/《辽宁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LF-2011-0602).doc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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