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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对电子政务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朝政办传〔2010〕144号 |
|---|---|
| 颁布日期:2010-12-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对电子政务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朝政办传〔2010〕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将于近期对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关于印发朝阳市电子政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朝政办发[2010]79号)中对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工作的要求事项。
二、检查时间
2010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式
1、听取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工作情况汇报。
2、查验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工作相关文件资料。
3、查看各县(市)区网站机房建设情况。
四、检查组成员名单
李勇朝阳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主任
张晖宇朝阳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科长
李卓朝阳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科员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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