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电子政务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朝政办传〔2010〕144号
颁布日期:2010-12-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对电子政务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朝政办传〔2010〕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将于近期对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关于印发朝阳市电子政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朝政办发[2010]79号)中对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工作的要求事项。

二、检查时间

2010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式

1、听取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工作情况汇报。

2、查验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工作相关文件资料。

3、查看各县(市)区网站机房建设情况。

四、检查组成员名单

李勇朝阳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主任

张晖宇朝阳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科长

李卓朝阳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科员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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