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贯彻落实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大政办发〔2016〕7号
颁布日期:2016-0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贯彻落实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贯彻落实〈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4日

大连市贯彻落实

《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和现实基础

(一)重要意义。主动融入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是贯彻落实“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选择,是推进“四个中心、一个聚集区”建设、加快大连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大举措。借助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有利机遇,承接产业转移,有利于我市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拓展开放合作空间,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发展的新路子,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模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新的增长极。

(二)现实基础。

1.区位条件优越。大连地处黄渤海之滨,南与山东半岛隔海相望,是京津的门户,是东北亚经济圈经贸往来的桥头堡和国际海陆联运的枢纽。大连港已开辟110多条国际国内航线,覆盖了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300多个主要港口。大连国际机场已与13个国家、3个地区的109个国内外城市通航。随着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不断推进,服务东北、华北、华东地区,辐射东北亚、东南亚的海空航运体系和陆路集疏运体系日趋完善。

2.产业基础雄厚。大连是国家重要的工业基地之一,现已形成了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以装备、造船、石化、电子信息及软件四个基地为支撑的新型工业体系。机车、大型机械、轴承、制冷设备、造船、石油化工等生产规模在全国同行业位居领先地位。我市现有7个国家级特殊经济功能区、19个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园区,为承接京津等地科技成果转化和优势产业转移奠定了基础。

3.开放程度较高。大连是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龙头和窗口,拥有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先后获批设立金普新区、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和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对外开放优势进一步凸显。出口市场覆盖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与日韩欧美的经贸合作往来日益密切,世界500强企业有110家已入驻大连。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全面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等战略的历史机遇,顺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着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着力创新合作体制机制”要求,主动参与环渤海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联防联治、产业发展协同协作、市场要素对接对流、社会保障共建共享,立足自身优势,重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环境保护、高新技术产业、港口航运联盟和金融等领域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服务环渤海、面向东北亚的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和现代产业聚集区。

(二)基本原则。

民生为本,生态优先。坚持以人为本,着重提升民生质量,缩小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发挥优势,主动对接。立足现实基础,着眼长远需要,利用各方面优势条件,主动对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不断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

突出重点,先易后难。以京津冀为重点地区,以吸引环渤海地区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转移为先期突破口,逐步扩展合作领域和合作深度,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

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消除地区间隐性壁垒,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创新合作理念,开拓合作思路。

(三)合作发展目标。

到2020年,与京津冀合作发展的协调机制基本建立并有效运转,与环渤海地区合作平台基本搭建,生态环境联防联治、产业发展协同协作、市场要素对接对流等合作领域取得积极进展。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快建成产业结构优化的先导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

到2025年,与环渤海七省(区、市)合作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合作内容向纵深发展,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和现代产业聚集区支撑作用明显,促进环渤海地区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

三、主要合作领域

(一)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1.推动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建设。规划建设大连至烟台跨海通道,将两地陆路交通距离由1600公里缩短为107公里,时间缩短至2小时以内,促进辽东半岛、山东半岛和京津冀融为一体,形成渤海地区闭环交通大动脉。争取国家尽快启动渤海海峡跨海通道项目前期工作,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尽早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建设陆海综合交通枢纽。完善立体交通网络,优化港口布局,推进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等综合交通体系无缝对接。加快建设大连新机场、长海机场扩建、太平湾港区、大窑湾三期和四期工程、大连湾综合交通枢纽客运站、大连港国际邮轮中心、大连港庄河港区、长兴岛恒力石化(大连)炼化项目配套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及液体散货码头等。推进旅顺通用机场、登沙河通用机场、太平湾通用机场、庄河军民合用通航机场建设,研究启动普湾港区、大连货运枢纽机场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港口口岸局、市发展改革委、大连港集团、大连机场集团)

3.增加大连与环渤海地区往来铁路航空班次和港口航线。开通大连至北京的直达高铁,大连至北京用时将从现在的6小时左右缩减至4-5小时,使地区间人员往来更加便捷。增加大连与环渤海地区间往来航班,争取大连至北京、天津的航班每天再增加一至两班;继续保持“烟大”“威大”快线的运营,加密大连至济南、青岛航线,使大连至山东省内通航城市的航班全年常态化;暑期加密大连至石家庄、秦皇岛、邯郸、太原、呼和浩特、包头、海拉尔、满洲里等地航班,3-5年内开通内蒙古80%通航城市航线。增加大连至环渤海城市的海上航线,近期开通旅顺至山东龙口港、长山岛航线,远期争取开通至秦皇岛、连云港航线。(责任单位:市港口口岸局、市发展改革委、旅顺口区政府、大连机场集团)

(二)环境保护合作。

1.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引导我市企业以资本、技术、股权等投资形式,与环渤海地区企业合作组建平台公司,参与环渤海地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投融资等服务,参与京津冀环境设计以及环境治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针对京津地区餐饮、汽车修理等量大面广的“小散”企业,鼓励我市企业作为第三方治理机构,采取分散收集、集中处理处置或再生利用的模式,处理餐厨垃圾、废弃机油、废旧电瓶等废弃物。(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合作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倾斜,推进与京津冀区域在大气污染与环境治理方面开展合作,促进环渤海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建立环渤海水环境监测应急系统。建立完善环渤海环境污染监测体系,实现信息网络互联、资源共享,为应急行动提供技术保障。建立环渤海陆域水污染监测系统,在线监测城市污水处理情况,实现环渤海地区污水监测互联互通。完善海洋监测网络,健全海洋灾害应急处理组织管理机构,建立突发海洋环境应急系统。(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海洋渔业局)

(三)产业承接对接合作。

1.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紧抓国家将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试点政策向东北地区推广契机,鼓励我市企业在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股权激励等方面探索试验。加强与科技部、省科技厅沟通,积极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申报工作。在创新环境营造、创新融资渠道拓宽、创新人才引进开发、创新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转让交易和融入东北亚区域研发创新体系等方面先行先试,在东北地区乃至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建立技术入股、期权激励等有利于激发自主创新的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构建重大技术创新平台。结合大连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鼓励我市园区、产业集群和企业与京津冀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各类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工程。围绕产业链培育创新链,着重在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制造、生物医药科技、农业科技等领域实现新突破。支持“重大装备制造协同创新中心”“洁净能源国家实验室”和“大连先进光源”等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建立开放式第三方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创新孵化平台等。鼓励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和京津冀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校际合作。抓住北京部分高校拟搬迁的契机,吸引高校和科研院所整体或部分搬迁至大连,或在大连建设分校及分支机构。支持中国农科院都市农业研究所落户大连。(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推进重点领域引资引智。把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契机,有针对性地承接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地优势企业迁移、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空间的需求,吸引来连投资合作,促进高水平科研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长兴岛经济区围绕建设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重点在绿色石油化工、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等领域引资引智;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在国内外研发设计机构和关键部件制造等领域引资引智,开拓机车整车出口市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重点在软件和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等领域引资引智;主城区和金普新区重点在总部经济、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方面引资引智。有序推进北京龙泰科技龙缘环保纳米催化剂、中石油长兴岛炼化一体化、中国中车旗下大连机车旅顺基地、北京联东投资公司联东总部、北京航发投资公司沙河口区总部经济园等项目。(责任单位:市经合办、市沿海办)

(四)港口航运联盟合作。

1.促进港口合作实现错位发展。在大连港已分别与天津、东营等港口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大连港在环渤海区域的区位和深水泊位、保税仓储等优势,打造以大连港为核心、辐射环渤海区域的综合物流服务体系。加大环渤海地区以大连港为核心的东北港口群、以青岛港为核心的山东港口群和以天津港为核心的京津冀港口群之间的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实现三大港口群的协调发展。全面推动大连数字航运中心建设,加强与环渤海港口间信息共享,构建航运中心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港口口岸局、大连港集团)

2.加强同环渤海各港集装箱业务的合作。实施环渤海发展战略,构建服务环渤海、面向东北亚的中转枢纽。以大连港环渤海内支线为核心,加强同环渤海各港和国内外主要船公司集装箱业务的合作,完善环渤海内支线网络布局,促进大连港集装箱支线与干线、内贸与外贸航线的有效衔接,提升中转辐射能力,形成“干支互补、内外贸互动”的航线布局,打造集装箱全程物流综合服务体系。深化与辽宁省内以及山东、河北区域内的港口合作,与潍坊森达美、唐山曹妃甸港合作建设码头和场站,提升通道服务能力,增强市场掌控力。支持企业推进造船、造箱专用设施设备建造,完善集装箱中转服务体系。推进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公司建设优化环渤海支线运输网络项目,在山海关、大连两地分别建造船舶和集装箱。(责任单位:市港口口岸局、大连港集团)

3.推进国际联运通道建设。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进国际陆海联运通道建设。加强与铁路、国际物流企业和核心客户的合作,理顺国际联运通道各环节,不断提升国外区段服务功能与服务能力,发展“辽满欧”等过境集装箱班列运输。继续推进东北地区多式联运物流大通道建设,完善和提升内陆公路和铁路集疏运配套体系,着力提高集装箱港口物流的铁路运输比重,打造公铁海一体化特色物流通道。继续推动甩挂运输,开辟和稳定运行货滚运输航线,搭建衔接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的海上高速公路。以大窑湾港区为核心,积极开辟国际航线,大力发展水水中转,打造“辽海欧”海运物流通道,全面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以太平湾港区为延伸,发展内贸运输和近岸运输,优化集装箱航线布局,提高内贸班期密度,拓展航线覆盖范围。在现有大连至韩国仁川定期班轮航线基础上,力争开辟至韩国平泽等地的国际客箱班轮航线。(责任单位:市港口口岸局、大连港集团)

4.加强内陆干港和物流园区建设。深化多方合作,整合产业物流资源,拓展集装箱物流上下游产业。推进大连港集团与奥德菲尔北京(投资)公司合作建设奥德菲尔公共码头及仓储项目,进一步完善原油、铁矿石的中转、分拨服务体系,打造区域性大宗散货分拨中心。有针对性地拓展物流服务功能,打造以点促线、以线带面、以面联网的内陆物流网络布局体系,重点推进东北冷鲜港(沈阳浑南新区)、通辽大连港保税物流园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港口口岸局、大连港集团)

(五)金融合作。

1.持续壮大金融机构体系。紧抓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契机,积极引进、承接在京金融机构数据中心、呼叫中心、灾备中心等后台服务机构。支持地方金融法人机构增资扩股,深化全国特别是环渤海区域业务合作。鼓励环渤海区域金融机构来连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引进具有环渤海区域管理职能的总部机构,形成对环渤海区域的辐射网络。(责任单位:市金融局)

2.发展期货等金融市场。拓展大连商品交易所功能,发挥期货市场对环渤海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重点产业发展等的指导作用。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做大做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期货交易品种,加快国际化步伐,打造环渤海地区对外开放的新载体。探索期货市场与环渤海区域现货市场联动发展。支持环渤海区域产业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跨省开展业务。支持大连股权交易中心发展,打造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金融局)

3.创新发展航运金融。积极发展航运产业基金、租赁、航运专业银行等,支持环渤海区域港口、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及航运、物流、远洋渔业、勘探等企业发展。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分行、建设银行船舶融资中心拓展业务,为环渤海区域港口群特别是辽宁沿海港口群提供完善的航运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局)

4.深化金融对外开放。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机制,通过金融双向开放提升环渤海区域沿海开放带的对外开放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金融局)

(六)旅游合作。

加强旅游标准、管理和服务对接,推进环渤海地区旅游合作,建设“无障碍”旅游区。丰富“浪漫之都,时尚大连”的内涵,推进旅游特色街区建设,深度开发海岛旅游、温泉旅游、乡村旅游、沟域旅游和海岸旅游等中高端旅游产品,提高旅游服务品质,提升大连在国内外的美誉度。推进天津大众集团公司阳光海岸综合旅游、北京达成开发集团俭汤温泉、中国旅行社总社(北京)大长山饮牛湾度假区等项目建设。引进大型旅游企业,培育大连旅游企业集团,强化行业联盟,增强旅游承接和分拨功能,拓展入境游市场,建成东北亚著名滨海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和中国北方旅游胜地。(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经合办)

四、保障措施

(一)构建开放新格局。充分发挥我市开放先导区及各级园区的窗口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完善规划和管理,提高凝聚力、吸引力和辐射力。紧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优势产业,针对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地开展招商主题活动,推动项目引进和建设。

(二)完善统一市场体系。推进各项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消除地区间隐形壁垒。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整合海关监管区。全面落实“先照后证”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实施市场信用监管。

(三)加强区域合作交流。借助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等合作交流平台,加强与环渤海区域政府、企业间互动。邀请、组织参加夏季达沃斯论坛、津洽会、融洽会等大型国际合作交流活动,深化合作交流内涵。

(四)加强组织协调。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与环渤海地区对口部门合作,建立重点领域合作机制,协调解决区域合作中的突出问题。各区市县及先导区要完善工作机制,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大连市参与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重点项目清单.xls

http://www.dl.gov.cn/gov/detail/file.vm?diid=101D05000160200421516021738&go=aff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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