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大政办发〔2014〕65号
颁布日期:2014-07-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4〕6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文件要求,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由原来每人每月1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80元。

二、全市各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落实本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工作。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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