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加快水务改革发展推进水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加快水务改革发展推进水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大政办发 [2013] 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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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7-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加快水务改革发展推进水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加快水务改革发展推进水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24日
大连市加快水务改革发展推进水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务改革发展推进水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12]4号)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保证水务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发展战略目标,按照全域城市化发展要求,以“民生优先、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为主线,充分体现治水理念现代化、基础设施现代化、管理水平现代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和生态环境友好化,统筹城乡水务共同发展,统筹境外水与境内水、地表水与地下水、常规水与非常规水的统一配置和保护,统筹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水安全、水健康和水文明,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富庶美丽文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
力争用10年时间构建安全、联动的水资源调配体系,优质、可靠的全域一体化供水体系,科学、完善的防洪(潮)排涝减灾体系,文明、友好的水生态环境健康体系,严格、高效的水资源利用体系和创新、活力的水务管理服务体系等六大体系。全面提升水务现代化水平,实现我市水安全、水健康、水文明,塑造“水润全域、富足美丽、人水和谐、浪漫宜居”水务现代化形象,打造具有北方沿海特色的水务现代化城市。
第一阶段目标(2011—2015年)
突破制约大连水务发展的瓶颈,基本建成保障有力的水务基础设施,基本形成安全联动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免除常遇洪旱灾害对生命财产和生活生产的威胁,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初步构建良性循环的水生态环境,水务管理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主要水务发展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二阶段目标(2016—2020年)
整体提升水务现代化水平,使水务基础设施和水管理服务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建成完善的水务现代化六大体系。主要水务发展指标达到或接近当前的国际先进水平,全面进入水务现代化发展阶段。
三、任务分解
(一)安全、联动的水资源调配体系
第一阶段目标:优化开发本地水资源,加大利用非常规水和雨洪资源,合理实施境外调水。通过境外与境内水源连通联调,常规与非常规水源的联调,供水能力和供水保障程度得到明显提升。2015年全市供水能力达到18.5亿立方米,其中,当地地表水挖潜0.5亿立方米,中水回用3.6亿立方米,海水淡化1.8亿立方米,外调水2.9亿立方米。
1.加快水源工程建设。完成大伙房输水入连工程建设,启动中远期境外调水工程前期工作;完成鞍子河水库扩建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2.积极发展海水淡化产业。以瓦房店红沿河循环经济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松木岛化工产业园区、大孤山石化产业园区、花园口新材料产业基地、庄河循环经济区、太平湾临港经济区为重点区域,结合沿岸工业企业布局,选择沿岸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建设海水淡化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海洋渔业局、市水务局、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3.稳步推进中水回用。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主城区及新市区新建再生水利用设施12座,渤海组团和黄海组团新建再生水利用设施11座。新增再生水日回用能力48.7万吨。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水务局、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4.充分挖掘水资源利用量。实现大伙房水库、碧流河水库联合调度及七大水库联合调度并进行海水淡化并网工程可行性研究。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第二阶段目标:形成“北水南调、东西互济、多源联动、丰枯调剂”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将境外调水和海水淡化作为新增水源和城市供水的战略储备水源,提高特枯水年的供水保障。2020年全市供水能力达到23.5亿立方米,其中,当地地表水再挖潜0.2亿立方米,海水淡化增加到3.1亿立方米,外调水增加到5.4亿立方米。正常和一般枯水年保证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特枯水年保证生活用水,基本保证生产用水、生态用水。
(二)优质、可靠的全域一体化供水体系
第一阶段目标:以自来水管网全域覆盖、集中供水、分质供水为目标,构建城乡一体化优质可靠的供水体系,提高供水保障程度和应急能力。逐步推行直饮水入户。2015年全域自来水普及率达80%,其中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农村全面实现饮水安全;水质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1.城区供水系统
(1)水源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输水管线工程,完成长兴岛二期供水工程、花园口供水工程、长海县跨海引水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2)净水厂建设。新建三十里堡净水厂、瓦房店滨海新区净水厂、交流岛净水厂、青堆净水厂、广鹿岛净水厂;改扩建三道沟净水厂、东卡门净水厂、登沙河净水厂、瓦房店净水厂、长兴岛净水厂、庄河净水厂、花园口净水厂、大长山岛净水厂。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3)供水管网建设。建设普湾新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经济区及长海县的供水主管线工程,逐步实施城市旧管网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4)完成直饮水示范工程。在长海县、甘井子区生态科技创新城建设直饮水示范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长海县政府、甘井子区政府
(5)启动城市应急供水工程。论证海水淡化并网、地下水井群作为城市应急供水的可行性,择机实施。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2.村镇供水系统
对金州新区以南地区、普湾新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及花园口经济区,立足于城区供水系统延伸,建设高标准配水管网。
北三市在现有的供水工程基础上,对临近县城区的乡镇及集中居住区域实行城市管网延伸工程,对偏远乡镇以中小型水库或傍河取水为水源;对村屯,以塘坝或水井为水源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
对于海岛,长海县通过跨海引水工程的管网延伸来满足农村饮水。其他各岛以小型饮水工程和集雨工程为水源。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第二阶段目标:城区实现双水源、环状管网覆盖,并逐步向周边街道、乡镇和村屯延伸,2020年全域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重点地区供水水质达到国际直饮水标准。
(三)科学、完善的防洪(潮)排涝减灾体系
第一阶段目标:以河道疏浚、河口整治、堤防加固为重点,全面提升河道行洪能力;以防风暴潮、山洪灾害防治、城市排涝等为抓手,加强城市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建设;以监测预警预报系统为手段,强化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使全域防洪能力逐步提升。
1.主城区防洪工程。完成马栏河、泉水河、周水子河、自由河及三道沟河的堤防达标建设工程。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水务局
2.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朱隈水库及刘炉水库、杨树沟水库等1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3.建设防洪、生态、河口湿地整治相结合的河道治理工程。完成碧流河、复州河、英那河入海口的河道整治工程,完成庄河小寺河、湖里河,瓦房店苇套河、大魏河,普兰店清水河、大沙河等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4.加快治理山洪灾害。完成全市重点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监测预警预报和避险系统。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5.加快建设排水管网工程。完成主城区新规划排水小区(三道沟排水区、大连湾排水区、夏家河排水区和小平岛排水区等)及普兰店湾新区、花园口经济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等新区的排水工程建设,完成150km排水旧管网更新改造。主城区新建或续建污水截留管线92.7km。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第二阶段目标:建成以河道、水库、堤防、排涝通道、预警预报为要素的防洪(潮)排涝减灾体系,形成“北控、中导、南排、外挡”的防洪(潮)排涝格局。到2020年,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到20年一遇;其它城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乡镇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农村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
(四)文明、友好的水生态环境健康体系
第一阶段目标:严格控制河流开发利用,控制陆域污染物排放量和入河量。以饮用水源地为重点保护对象,以城市河段为重点治理对象,全面加强河道生态修复和水污染综合治理,维护河流健康。2015年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
1.饮用水源地、重点水功能区保护。以碧流河水库、英那河水库为重点对象,在全市范围实施水源地及水功能区达标工程。通过系列关停措施与生态修复措施,加强水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等手段,全面保障水源地及重点水功能区安全。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2.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加强对入河排污口、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的综合治理,大力开展河库清淤工作,保障河流生态需水,逐步恢复河口湿地。2015年前建设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生态治理工程;建设英那河、庄河等入海口湿地修复示范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3.城乡污水处理及治理。主城区及新市区新建污水处理厂26座,污水配套管网739公里;渤海组团和黄海组团新建污水处理厂32座,污水配套管网1419.25公里。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11.22万吨。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4.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开展全市重点河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治理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10条;建设碧流河、英那河、复州河、庄河等流域清洁型小流域治理示范工程。全市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0%。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5.地下水保护。全市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1.64亿立方米以内。实施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6.滨水景观建设。建设青云河、春柳河、泉水河高标准亲水廊道;建设鞍子河水库、桃房河水库等水库风景区;建设梭鱼湾、牧城塘湾城市湿地公园。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城建局、市林业局、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第二阶段目标:加强滨水区市政景观环境建设,推进城市居民生态小区建设,全面提升大连城市品位和国际竞争力。2020年全市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
(五)严格、高效的水资源利用体系
第一阶段目标: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市用水要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6.9亿立方米内,用水效率继续保持国内领先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12立方米/万元以下,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3%,高效节水灌溉率52%,农田灌溉用水利用系数0.65,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10%。
1.加快建设现代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到2015年,全市完成现代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100万亩。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农委、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2.推进典型工业水循环示范园区的建设。依托循环经济带,建设工业水循环示范园区,园区内企业生产采用非常规水,通过用水监测管理系统实现统一管理,使园区内各企业用水水平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达到示范作用。大力推广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建局
3.加快推进以大连生态科技创新城为代表的节水示范工程,建设节水型社区、再生水利用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水务局、市国土房屋局、市规划局、甘井子区政府
第二阶段目标:把节水减排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用水的前提下,按照农业用水总量基本保持不变,工业用常规水总量下降,增量主要靠海水淡化和外调水解决,生活用水和三产用水总量适度增加的思路,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国家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之下。进一步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平,主要用水效率指标达到当前国际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8立方米/万元以下,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5%,高效节水灌溉率60%,农田灌溉用水利用系数0.7,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8%。
(六)创新、活力的水务管理服务体系
第一阶段目标:以改革为原动力,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完备的法规体系,严格依法治水。以科技引领为立足点,以信息化带动现代化,树立现代化的水文化理念。构建体制顺畅、制度先进、政策完备、管理严格、手段科学、运作高效的水务管理服务体系。到2015年,进一步理顺涉水行政事务职能分工,建成与现代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行业管理服务体系。
1.深化改革。完成市本级及相关区市县(先导区)水务一体化改革;完成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水价改革,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等;协调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水务投融资体制机制;深化基层水务服务机构改革,落实相关责任、岗位、人员、经费等。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2.落实大连市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及全市节水“三同时”制度。建立“三条红线”在线监测预警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3.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补偿政策;建立健全水事突发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反应机制;建立非常规水利用机制,实施金融和价格支持政策,开放非常规水市场;建立科技创新机制,完善规划与科研体系,推广一批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加大科技投入。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4.强化行业能力建设。完善水务法规体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实施水务人才战略工程,引进高级人才10人、各类人才100人、实施培训1000人次;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人社局、市编办
5.实施“智慧水务”一期建设工程。完成智慧水务“五大监测网”“一库”“一平台”“六大系统”的一期建设。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6.落实水文化示范项目。建设碧流河、龙王塘等水文化主题公园、旅顺口龙河历史文化亲水廊道、大连水务博物馆及节水科普基地等。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第二阶段目标:到2020年,建立符合资源型缺水地区特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管理体制,管理服务更加规范、有序、高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成立大连市水务现代化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全面领导水务现代化建设推进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各有关区市县(先导区)也要相应建立健全专门工作机构,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保证本地区的水务现代化建设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水务现代化建设在加快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中的重大意义,把水务现代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投入安排上使实招、动真格、见成效。各级水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加强沟通协调,主动争取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推进水务现代化建设的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全力配合水务现代化建设,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的行政审批手续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特事特办,限时办结。
(二)明确责任、落实目标。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分解任务的落实情况。各牵头单位要每年年初做工作计划、年末总结计划完成情况;牵头单位对分工任务负总责,每3个月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主动落实,密切配合,全力支持。落实相关政策需要增加责任单位的,由牵头单位商有关单位报领导小组确定。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水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工作。
(三)加强考核,严厉问责。严格执行水务现代化建设专项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民生水务工程、水环境治理保护等重点工作的落实,实行属地行政问责制;实行重点水源、重点河道行政首长负责制,并作为各级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水务投入政策的落实情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的检查考核,确保各项投入政策逐一落实、全面到位。
(四)加强监督,及时反馈。领导小组将成立水务现代化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督察组,不定期对工作进展、形象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实地督查,听取有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察组要定期编印督查简报,通报督查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水务现代化建设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效果。
附件
大连市水务现代化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万才市长
副组长:卢林副市长
成员:闫承琦市编办主任
刘维木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靳国卫市经信委主任
江亲瑜市科技局局长
李圣君市财政局局长
于建军市人社局局长
王晋良市国土房屋局局长
董伟市环保局局长
王君市规划局局长
刘军市城建局局长
周洲市农委主任
郎连和市水务局局长
庞维德市林业局局长
刘锡财市海洋渔业局局长
徐长元金州新区管委会主任
毛岩亮保税区管委会主任
董呈发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金程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主任
杨广志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姜周普湾新区管委会主任
张淑华中山区区长
阎利军西岗区区长
孙明沙河口区区长
侯祯涛甘井子区区长
杨伸旅顺口区区长
赵阳瓦房店市长
张乙明普兰店市市长
孙宏庄河市市长
陈广胤长海县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联系电话:82712158),郎连和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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