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丹东临港产业园区(合作区)集体及个人的决定

颁布单位: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政府文号:丹政发〔2010〕1号
颁布日期:2010-01-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表彰丹东临港产业园区(合作区)集体及个人的决定

丹政发〔20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丹东临港产业园区(合作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抢抓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以“落实年”工作为载体,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转变作风、强化责任,加快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招商引资和项目入驻,创造了令人振奋的“丹东速度”,为推动产业园区及城市新区的“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获得了省、市领导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为弘扬先进,鼓舞士气,市政府决定为丹东临港产业园区(合作区)记集体二等功;为在临港产业园区和新区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局局长王开岩、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港口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吴学连、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新城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李洪海、丹东临港经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姜礼志、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土地征用收购储备中心主任郭廷盛5名同志记二等功一次,为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财政局局长张志强、丹东市规划局合作区分局局长陈国强、丹东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杨涛、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国土资源局局长高德凯、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浪头镇党委书记刘华新、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考评督查办公室主任刘铁成、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信访局局长侯波、丹东市环境保护局合作区分局局长魏春、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经贸发展局局长于庆范、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邹宗敏10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市的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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