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阜政办发〔201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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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2-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阜政办发〔201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阜新市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日
阜新市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阜新市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72次会议精神,设立阜新市经济合作局,正处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阜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境外招商等职能划入阜新市经济合作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利用外资规划、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有关统计、监督和绩效考评工作。
(二)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制定全市招商引资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招商引资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提供有关咨询和跟踪服务;负责合作项目的信息通报;研究国内外投资流向和动态;负责拟订参加省政府组织的商品展销和展会工作规划,制定全市名优商品参加展会和年度展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阜新特色商品拓展国内外市场。
(三)负责全市招商信息资源统一调配,收集和发布招商引资信息,建立项目信息源资料库及项目库,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全市招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负责协调项目在信息上报部门和落户县区中招商指标和财税收入上比例分成;负责对项目信息源资料库及项目库资源进行动态管理。
(四)健全完善招商引资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及有关项目建设;协调我市招商网络、渠道(包括招商顾问和联络员)的联络和管理;负责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市政府驻外机构和县区招商引资业务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调度各县区、市直部门与招商直接有关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的政策解释、咨询服务和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全市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全市与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辽西蒙东经济区联合体和九市一盟市长特派员工作;协调组织我市参加外省、市的区域合作和经贸合作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与境内外经济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知名企业、行业协会、金融组织的联络与合作;负责管理归口的市政府驻外省、市招商办事机构;负责联系域外投资企业家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和驻外商会管理工作;负责同我市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的地市、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企业联络和市政府聘请的经济顾问协调服务工作。
(六)承担我市对口援疆工作和市援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对口援疆的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市对口支援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我市对口援疆资金、项目建设和转移就业培训的设计及执行等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济合作局设置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提案、保密、行政管理、接待工作;负责承办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二)招商一科。
负责我市在京津冀、环渤海地区招商引资,一带一路建设和国内区域经济合作工作的组织协调、计划编制;收集和发布所负责地区的招商引资信息,推介合作项目和合作伙伴;研究所负责地区投资流向和动态;组织、协调我市在所负责地区招商网络、渠道(包括招商顾问和联络员)的联络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省及市在所负责地区的招商引资活动。
(三)招商二科。
负责我市在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及西南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协调、计划编制;收集和发布所负责地区的招商引资信息,推介合作项目和合作伙伴;研究所负责地区投资流向和动态;组织、协调我市在所负责地区招商网络、渠道(包括招商顾问和联络员)的联络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省及市在所负责地区的招商引资活动。
(四)招商三科。
负责我市对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亚洲国家及港、澳、台等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协调、计划编制;收集和发布所负责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引资信息,推介合作项目和合作伙伴;研究所负责国家和地区投资流向和动态;组织、协调我市在所负责国家和地区招商网络、渠道(包括招商顾问和联络员)的联络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省及市在所负责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日语、韩语的翻译工作。
(五)招商四科。
负责我市对欧、美等国家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协调、计划编制;收集和发布所负责国家的招商引资信息,推介合作项目和合作伙伴;研究所负责国家投资流向和动态;组织、协调我市在所负责国家招商网络、渠道(包括招商顾问和联络员)的联络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省及市在所负责国家的招商引资活动;负责英语的翻译工作。
(六)经济合作科。
负责全市引进国内资金统计、调度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在谈项目的推进、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落地项目进展情况的调度及对重点招商项目的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企业参加国内会展工作,指导和推动我市名优产品拓展国内市场;负责全局文字综合及信息宣传工作;负责管理归口的市政府驻外省市招商办事机构;负责联系域外投资企业家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和驻外商会管理工作;负责同我市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的地市、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企业的联络和市政府聘请的经济顾问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与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辽西蒙东经济区联合体和九市一盟市长特派员工作;负责援疆工作。
设置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略)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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