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阜新市支持阜新永生公司与徐工集团合作项目建设协调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阜政办发〔2015〕70号
颁布日期:2015-07-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阜新市支持阜新永生公司与徐工集团合作项目建设协调组的通知

阜政办发〔2015〕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阜新永生公司与徐工集团合作项目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市支持阜新永生公司与徐工集团合作项目建设协调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组成员名单

组长:马如军副市长

副组长:朱海泉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陈志宏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高正民市经信委主任

海景春市教育局局长

李忠权市科技局局长

黄永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学明市财政局局长

武瑞华市人社局局长

黄宝浩市环保局局长

王杰志市住建委主任

关健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刘玉森市交通局局长

段艳喆市招商局局长

史国良市工商局局长

华宏砾市国税局局长

邵子敏市地税局局长

二、协调组主要工作职责

协调组采取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和围绕重要事项“一事一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指导协调推进阜新永生公司与徐工集团合作项目所涉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二是研究制定支持徐工集团在阜长远发展的各类政策;三是负责协调推进徐工集团辽宁机械公司开拓市场等有关事项;四是负责指导对口协调省直相关部门,推进徐工集团产品在全省范围内的推广应用;五是负责对口帮助徐工集团争取国家、省各级政策资金支持。

三、协调组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协调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朱海泉同志兼任。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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