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关于对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1-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对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4〕89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决定对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向社会公布“成绩单”并上报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落实辽政办发〔2014〕19号、锦政办发〔2014〕48号文件,推进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2.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3.重要政策出台前征求意见和出台后解读、热点舆情回应、民心网政策咨询解答和民意诉求反馈情况。
4.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5.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等。
二、督查方式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开展自查,形成情况报告。
2.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布工作开展情况,并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政府网站集中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工作要求
1.按照辽政办发〔2014〕19号、锦政办发〔2014〕48号文件要求,对照检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没有完成的工作任务,要加快进度,尽快完成。
2.围绕督查内容,实事求是做好今年以来各项工作的统计和总结,于12月4日前在本(县)市区政府、本部门政府网站展示工作进展情况的“成绩单”,并将发布情况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3.于11月30日前向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落实有关文件的成效、主要作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2015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及推进方式等,并附相关统计表。各部门特别是重点公开工作牵头部门的报告,要涵盖所牵头工作的全市情况。
联系人:张健,联系电话:3862106,传真:0416-387938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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