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盘政办发〔2011〕17号
颁布日期:2011-02-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工作有所变动,市政府决定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刘兴政(副市长)

副主任张贺堂(市政府副秘书长)、盖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王岩(市财政局局长)、李宝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委员宫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剑(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王玉(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郭树林(市监察局局长)、王庆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贺广(市审计局局长)、邢越(市编委办主任)、白玉辉(市银监局局长)、宋万忠(盘锦监狱监狱长)、王向军(市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主任)、潘生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高凤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会计师)、张弢(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行长)、王前(中国农业银行盘锦市分行行长)、孙伟(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刘保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辽河油田分中心主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盖林(兼),副主任王向军(兼)。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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