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委关于做好全市水稻产业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委关于做好全市水稻产业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委《关于做好全市水稻产业开发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关于做好全市水稻产业开发工作的意见

为恢复我市水稻种植规模、做大做强水稻产业,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做好全市水稻产业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水稻是我市种植规模仅次于玉米的粮食作物,水稻产业已经成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产业。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种植规模下降较大。历史上,我市水稻种植面积最高达到130万亩以上。2010年,我市水稻种植面积95万亩,减少了35万亩。主要原因是:水源工程年久失修和配套不足,部分工程不能发挥设计效能,导致灌溉面积下降;在工资性收入日益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水稻生产用工量大、成本不断增加的情况下,部分农民、特别是城镇郊区的农民从事水稻生产的积极性有所下降,为了增加收入从事二、三产业,将水田改成比较省工、省力的旱田。同时,工业和城镇建设占地也不同程度地造成水田面积减少。二是全程机械化生产水平较低。2010年,我市水稻生产机插率20%、机收率67.9%,与先进地区差距较大,特别是水稻机插秧已经成为全程机械化的瓶颈。三是加工能力低,品牌效应差。整体上,我市现有的稻米加工企业规模较小,缺乏大型龙头加工企业,而且产品知名度低,“铁岭大米”没有“盘锦大米”、黑龙江“五常大米”的名牌效应。四是2009年和2010年的大旱和大涝再一次证明水田是旱涝保收的高产作物。

国家始终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特别重视水稻的生产和供给,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水稻生产的政策措施。因此,扩大水稻生产规模、壮大水稻产业,不仅事关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大局也十分重要。今年,中央1号文件聚焦水利的改革和发展,又为我们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恢复我市水稻种植规模提供了大好的政策机遇。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抓住国家政策扶持和稻米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价格上升的多方面机遇,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恢复水稻生产规模、壮大水稻产业作为今后一项重要农业工作,摆上日程,制定规划,扎实推进。

二、总体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总体工作思路:水利先行,农艺、农机配套,企业牵动,实行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不断提高产业的经济效益与市场竞争力,把水稻培育成我市现代农业的优势产业。

主要任务:一是加快灌区改造步伐,新增、恢复水田面积35万亩。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我市大、中、小型灌区改造步伐,争取到2013年将水稻种植面积恢复到130万亩。二是加快农机装备步伐,基本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到2015年,要在基本实现水稻收获机械化的同时,全市水稻插秧机累计要增加3500台,确保基本实现水稻机插秧。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的水稻主产区要率先实现水稻生产的全程机械化。三是进一步提高我市水稻栽培水平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深入开展水稻高产创建活动,依托高产创建,实现水稻大面积增产增收。今年要全力抓好47个水稻万亩高产示范区的建设,集成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确保创建成功。要积极推广大棚育苗新技术,到2015年全市大棚育苗要达到水田插秧面积的50%。全市今年要重点抓好已被省农委认定的10个高标准大棚育苗示范区和今年申报的示范基地建设,要按时育上苗、育好苗,确保实行机插秧。要加快推进水稻的标准化生产,积极引导企业进行“三品”认证,到2015年产品要全部实现无公害化,其中绿色食品水稻种植面积要达到45万亩。四是加快和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提高水稻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以水稻主产区为重点,全市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达到75家,新增45家。特别要重点培育市级示范社。五是着力扶持龙头企业,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要通过采取农业大招商、争取省里的贷款贴息支持等方面措施,做大做强鹤彩米业、方兴集团等现有重点企业,扩大加工规模和提升加工标准。到2015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稻米加工量达50万吨以上,我市水稻加工率达100%,最大限度转化增值,将“铁岭大米”打造成全省名牌产品。六是探索建立水田退出补偿机制,遏制水改旱。同时,加强水田管理,实行集中连片、规模种植,避免水田中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

三、具体工作措施

恢复水稻种植规模、壮大水稻产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领导,上下联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一是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有关领导为成员的全市水稻产业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会商解决水稻产业开发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和运行机制。二是整合资金,增加投入。要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增加我市自身的资金投入。根据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市国土资源局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使用管理办法。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市水利局要积极争取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资金、优质水稻生产与节水改造资金和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及专项工程建设等资金。市农委要在及时落实国家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业政策性保险等惠农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水稻高产创建资金、大棚育苗资金、生产技术补助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市农机局要积极争取农机具补贴资金。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综合开发办要积极争取高产稳产田建设项目资金。要以县为单位,整合资金资源,集中投入,实现投入资金效益最大化。三是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水稻生产的科技含量。重点推广超级稻、大棚育苗、节水灌溉、精确定量栽培技术,水稻机插秧和机收技术。四是强化考评,推进产业开发。市政府将把水稻产业开发作为春季、秋季农村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并纳入对各地农村工作的考评体系,各地也要把水稻产业开发工作纳入到对乡、镇的考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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