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铁岭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颁布单位: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铁政办发[2010] 69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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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9-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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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铁岭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铁岭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铁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55号),设立铁岭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正处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对引进技术的再出口进行监督的职责。
(二)将贸易投资促进、主办的相关会展活动等具体组织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三)增加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职责。
(四)将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拟订我市公民境外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入市外经贸局。
(五)加强全市对外服务贸易促进和管理职责;加强重大对外投资促进和招商活动的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利用外资、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外商投资、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等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经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开发区的开发和建设;负责对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检查监督。
(三)拟订全市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进出口配额计划;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资料和重要农副产品的进出口工作;规划、协调、管理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研究、推广新型贸易方式。
(四)执行国家制定的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出口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科技兴贸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拟订全市对外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对外服务贸易管理体系和政策促进体系,负责对外服务贸易的国际交流和促进活动;管理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出口,实施国家出口管制政策。
(五)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多边、双边经贸政策;负责全市经贸系统所属人员出国团组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承担在外贸争端中涉及我市有关情况的准备工作。
(六)承担全市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参与调查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并进行相关磋商;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及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负责我市的国外反垄断应诉和世贸规则推进落实工作。
(七)研究、分析并定期向市政府报送全市外商投资情况;按规定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市级权限内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重大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全市利用外资的投资促进工作。
(八)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按有关规定指导和管理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投资、境外加工贸易等业务工作;承担拟订市内中国公民境外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和监督检查等职责。
(九)负责管理全市的对外经济援助工作;组织实施批准的援助计划、援外产品及援外项目。
(十)对全市派驻国外的经济贸易机构进行指导;负责拟订我市在国外举办的各种对外经济贸易的洽谈会、交易会、展销会活动的管理办法,并对上述活动进行指导与监督。
(十一)负责全市外经贸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和标准化、信息化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外经贸局设1O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及会议决定的督察督办;负责机关文电、档案、安全保卫、保密、信访、车辆管理、机关财务工作;研究提出与市外经贸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建议;承担市外经贸局归口的对外经贸发展业务资金和专项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工作;编制机关财务的预、决算并审核上报;负责外国公司及台、港、澳公司在我市设立常驻办事机构和我市派驻国(境)外经贸机构的申报及管理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起草对外经贸工作综合文字材料;组织调研全市外经贸领域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全市外经贸发展计划、年度工作目标和统计信息的汇总和发布;承担行政执法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及政务公开工作。
(三)对外贸易管理科(市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对外贸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外贸出口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口许可证、配额商品计划的上报及有关协调工作;扶持出口基地建设,开发出口产品,落实鼓励出口政策;负责企业进出口权的申报工作;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口的管理工作;编制全市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口计划并组织实施;了解掌握全市进口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的市场流通情况,适时提出调整总量平衡和实施总量控制方案;负责外贸有关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综合工作;负责组织出口企业国内外展洽;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以及产业损害调查与处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我市对外反垄断工作;推进世界贸易组织进出口贸易标准化相关工作。
(四)行政审批办公室。
承办市政府公布保留的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
(五)外企服务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利用外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订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外商投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和协调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利用外资统计、分析工作,定期报送有关动态并提出有关建议;协调处理外商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指导、协调县(市)区、开发区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项目的督查和管理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
(六)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科。
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按有关法律和规定,负责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业务工作;负责对外经济援助、境外投资、境外加工贸易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全市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进行归口管理;负责全市对外经济援助工作;组织实施批准的援助计划、援外产品及援外项目;处理对外经济合作重大事件;接受国际多边援助和双边无偿援助项目;承担技术引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相关管理工作。
(七)投资促进一科。
研究亚洲和非洲等地区的经济发展趋势、产业结构调整动态和跨国公司对外投资动向,参与拟订全市吸引外资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策划组织对上述国家和地区境内外重大招商活动、项目跟踪落实;负责上述国家和地区来访团组接待工作;负责推进上述国家和地区与我市双边经贸关系。
(八)投资促进二科。
研究欧洲、美洲及大洋洲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趋势、产业结构调整动态和跨国公司对外投资动向,参与拟订全市吸引外资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策划组织对上述国家境内外重大招商活动、项目跟踪落实;负责上述国家来访团组接待工作;负责推进上述国家与我市双边经贸关系。
(九)对外开放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对外开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市对外开放工作的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关工作。
(十)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机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本系统人员因公出国(境)团组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外经贸局机关行政编制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机关工勤编制4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外经贸局负责统一受理并初审外国投资者并购在我市境内企业的申请。
(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外经贸局负责在市发展改革委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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