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行署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署办发〔2013〕32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有关中区直垂直管理部门:

经盟行署同意,现将盟行署纠风办《2013年全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2013年5月23日

2013年全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盟行署纠风办

(2013年5月23日)

为进一步推进全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做好评议工作,按照自治区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反映民意为切入点,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以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与服务质量和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创建文明行业为目标,促进我盟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评议对象

(一)盟本级评议对象

1.行政执法部门序列(15个):公安局、司法局、审计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交通运输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卫生监督所。

2.综合管理部门序列(20个):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财政局、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局、教育局、文化体育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旅游局、商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科技局、扶贫办、人防办、外事办。

3.公共服务部门序列(18个):兴安电力公司、兴安热电公司、石油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内蒙古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盟医院、盟蒙医院、乌兰浩特一中、乌兰浩特火车站。

(二)旗县市评议对象

各旗县市要将盟本级确定的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所对应的部门和行业列入评议对象范围。对于盟本级未列入评议范围或盟本级未设立的部门和行业,旗县市可结合实际,扩大评议范围。各旗县市要把评议基层站所作为评议的重点,切实增强基层站所评议的实效性;要把部门行业直接面向社会的执法、办事服务窗口、在苏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站所作为评议对象,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评议重点,通过评议,督促各基层站所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未列入重点评议的部门(单位)也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组织好民主评议的自评工作。

三、评议内容

(一)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部门

1.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及工作开展情况。重点评议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重点查看是否做到“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是否做到开门评议,是否将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检查;是否做到常抓不懈,自评自纠,纠、评、建相结合。

2.行政效能建设方面情况。一是依法行政情况。重点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滥用职权、执法不严、越权执法、粗暴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二是工作效率情况。重点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奢”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三是政务公开情况。重点查看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是否合理规范,是否做到了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四是廉洁自律情况,重点评议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查找和解决所存在的吃拿卡要、徇私舞弊和以权谋私等问题。五是制度建设情况。重点评议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是否完善,政风行风责任制是否有效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是否建立。

3.纠正部门不正之风情况。评议要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要以行风热线为平台,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行为。

教育部门要坚决纠正中小学教辅材料过多过滥、价格虚高和中小学有偿补课等问题,切实减轻群众教育费用负担;农牧业和相关部门要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卫生部门要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滥检查、乱收费、收受红包等问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让群众吃上放心的食品、药品;涉路、涉车部门要坚决纠正公路“三乱”问题,坚决制止公路“三乱”问题的反弹。

(二)公共服务部门

1.诚信服务情况。重点评议切实履行服务承诺,公开办事程序、收费项目的情况,重点收集社会各界对被评议部门、行业在诚信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做到“阳光”服务、“透明”服务。

2.服务效率情况。重点评议提升服务标准、改善服务态度、简化服务程序,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工作质量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收集社会各界对被评部门在社会服务承诺、便民利民措施、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作风建设情况。各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要健全职业道德规范,强化对本系统的行风建设的监管和指导;要加强行业内部自律,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要坚决纠正服务标准不高、设置收费陷阱和霸王条款、刁难用户等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的规定,改善金融服务、规范银行业市场秩序,加强作风建设,规范网点窗口建设。电信行业要严格规范电信资费的行为,按照更低的价格、更多的选择公开透明电信企业清理资费套餐,简化资费结构,提高资费的透明度。医院主要以优质服务、规范收费和医德医风建设为重点开展评议;学校主要以规范收费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开展评议;基层站所要以信息公开、依法办事、服务质量、廉洁自律、制度建设等作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评议。

四、评议办法

2013年全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实行盟市、旗县二级联动、分级负责、分类评议、条块结合、边评边改的办法,通过群众直接评议、评议员评议和纠风部门综合考评三方面对参评部门进行综合评价,并对综合评价结果进行量化,得出评议分值。

五、评议程序和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主要工作:建立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动员;选聘评议员,并对评议员进行培训。各地、各部门要将工作方案于6月30日前报盟行署纠风办。

(二)自查自评和整改阶段(20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主要工作:参评部门按照评议内容、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对政风行风状况开展自查自评,要面向社会进行开门评议,拓宽监督渠道,认真查找本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政风行风评议员的作用,组织政风行风评议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要针对政风行风建设中的薄弱环节,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建立起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综合评价阶段(2013年10月1日至12月10日)。主要工作:盟和旗县市两级纠风办在群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坚持“为谁服务,由谁评议”的原则,组织社会各界群众对参评部门进行问卷测评;盟和旗县市两级纠风办分别组织政风行风评议员对参评部门进行评议;盟和旗县市两级纠风办通过对各参评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日常监控、年度考核等多种渠道掌握的情况对参评部门的政风行风日常工作做出评价;对各参评部门政风行风评议情况进行量化计分和综合汇总,形成评议结果。各旗县市要将评议结果于12月10日前报盟行署纠风办。

(四)总结阶段(2013年12月11日至31日)。主要工作:对本年度全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向自治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盟行署及有关部门报告评议结果;采取一定的形式公布各参评部门的评议结果。

六、评议结果运用

(一)按照上下联动,议下评上的评议办法,下级部门和行业的评议结果要作为对其上级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评议结果向本级党委、人大、政府,以及上一级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报告,同时向被评部门、行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及本级组织部门通报。

(三)评议结果分序列按评议得分从高到低的方式排序予以公布。

(四)评议结果将作为盟委对各部门年度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民主评议的组织领导工作。要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纠风办组织协调,部门和行业密切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确保民主评议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工作实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把评议工作与机关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之中,要把注意力放在抓政风行风建设和解决问题上,要把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边评边改和加强制度建设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全过程,确保评议取得实效。

(三)严格工作程序、严肃评议纪律。各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纠风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宣传动员、问卷发放、汇总统计等各项工作。一是评议活动要严格按全区统一规定的评议办法、问卷测评办法及统计汇总办法进行。二是选好评议代表和监督员,保证评议代表和监督员有广泛性、代表性;充分发挥监督员作用,加强监督员常态工作法,主动邀请监督员和评议代表参与听证对话、行风热线、座谈会、实地参观等活动。三是要严肃评议工作纪律。四是要加强对评议工作各个环节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评议过程公平公正,评议结果真实可靠。

八、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全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成立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皇甫军盟委委员、副盟长

副组长:王玉君盟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行署纠风办主任

李雪冬盟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成员:贺希格盟人大工委秘书长

刘建东盟政协秘书长

宗晨光盟纪委委员、监察局副局长

姚广维盟纪委监察局纠风室主任

何奕峰盟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国平盟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刘忠民盟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汪晶盟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盟纪委监察局纠风室,主任:姚广维(兼),工作人员:王威、朱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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