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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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0-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2〕1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市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不断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努力提高养老保险费征缴率,根据《社会保险法》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1〕10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贯彻以人为本、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2010以来,我市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部署,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项制度的建立,是一项重大的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不仅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经办机构一定要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各县(区)要把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全力抓好,切实提高群众对政策知晓率。要按照“多渠道、广角度、深层次、全覆盖”的宣传原则,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多种宣传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印制宣传手册、刷写墙体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帮群众算账,把政策讲明、道理讲透、好处讲清,真正让群众体会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优越性,充分调动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三、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机制
各级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一是要建立领导负责制。各县、区要成立由政府县(区)长任组长,四大机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县、乡、村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责任明确到人。二是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乡镇(街道)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和村(居)民生保障服务站有专职经办人员,按照乡镇(街道)、村(居)服务人群的一定比例进行工作人员的配备,强化经办服务窗口,提高经办服务水平。三是金融机构要创新服务机制。农村信用联社要不断创新养老保险缴费的新方法、新措施,增设缴费窗口,增加服务人员,延伸缴费窗口到村(居)、社区,方便城乡居民就近缴费。四是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保障要到位。市、县(区)财政要将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资金和各级经办机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各级经办机构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建立信息网络平台,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顺利开展。
逐步引导参保居民由每年年底集中缴费向全年缴费转变;由乡村干部代收向个人到信用社自主缴费转变;由乡村干部每年组织缴费向居民自愿缴费转变;由选择低缴费档次向高缴费档次转变;由参保人员到银行缴费向委托银行代扣代缴方式转变的更为便捷的基金征缴服务体系。同时,各县区要着力解决好低保家庭、孤寡老人、重度残疾人等困难家庭和特殊群体的参保问题,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和征缴率。
四、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一)目标任务。区、市人民政府每年初下达各县(区)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任务。
(二)缴费时间。为确保参保缴费人员个人账户年度记录完整和各级财政补贴年底及时到位,从今年开始,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12月15日。
(三)组织实施。各县(区)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抓住今年有限的时间,力争超额完成区、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五、建立长效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
坚持单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随机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督查的长效机制。市、县(区)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主管部门定期通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基金征缴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基金的监管,确保基金正常收缴、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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