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2014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2014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3-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2014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14]3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经委《关于2014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分解落实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3月7日
2014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分解落实意见
(2014年3月)
招商引资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是促进投资增长和结构优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打造青海经济“升级版”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做好2014年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省经委研究谋划了2014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并依托15个重大产业基地,以地区、园区作为招商引资工作主体,对招商项目任务进行了分解。现提出如下落实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招商引资合力。各地区、各部门和园区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主要领导带头,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招商引资工作局面。要切实把招商引资作为推进发展、调整结构、转型升级的战略任务,全面提升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省经委(省招商局)作为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统领作用,搭建招商引资工作平台,加强组织、谋划、协调、服务和督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协调联动,主动服务,形成招商引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坚持项目引领,加强谋划工作。项目是招商引资和调结构促转型的着力点,项目的好坏决定着招商引资的成效和未来的经济结构。各地区、部门和园区要把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作为招商引资的长期性、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要按照“三区”建设目标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要求,围绕循环经济发展,大力实施15个重大产业基地项目、产业链补链项目,发挥投资拉动作用,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延伸完善产业链条,打造产业集群,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现代物流及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谋划一批产业补链、功能配套、循环利用的招商项目,不断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并根据招商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补充,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提高招商项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坚持市场主体、政府引导的原则,建立起集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于一体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招商引资网络,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实行“点对点”招商、网上招商等多种方式,提高招商引资的实效性。一是加强专业队伍招商。各地区和园区要充分发挥招商主体作用,明确以招商引资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壮大产业基地的责任和任务,组建招商队伍开展专业化招商。二是深入推进以企招商。以现有企业和已建项目为纽带,通过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互补、联动关系,开展以企招商,着重引进一批项目上下游延伸、企业关联配套的产业项目。三是开展对口互补招商。充分利用现有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关系,建立完善对口招商长效机制,开展与相关地区的“点对点”互补招商。四是实施委托招商。授权委托商会、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设计院所等进行招商,探索有偿服务新机制。发挥省驻外办事处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窗口和纽带作用,设立招商引资工作点,构建招商引资网络。五是拓宽投资合作信息渠道。充分利用区域经济协作组织、企业、中介、网络等各种资源,及时进行招商引资信息发布,主动扩大宣传推介,提高招商引资覆盖面。同时,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坚持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为解决产业发展资金、技术、人才瓶颈问题提供保障和支撑。
四、明确目标责任,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各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任务分解方案,尽快部署,及早行动。以促进项目落地为着力点,加大招商对接工作力度,确保招商项目落实到位。一要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按照责任分工,组建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协调有力的专门工作班子,推行“一个项目,一套对接策略,一套服务措施”的工作理念,制定具体的项目对接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开展项目对接,保证招商工作按进度要求推进、落实。二要明确招商方向。按照项目性质,广泛搜寻、重点选择招商项目所在领域主业与项目吻合的优强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与企业取得联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对接洽谈,确保一批重点项目落实。
五、切实转变职能,创造良好投资环境。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执行力,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承诺,牢固树立全过程、全方位服务的理念,开辟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绿色通道”,对重点招商项目的引进、落地、审批、开工建设,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协调解决好项目在土地、规划、环保、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配套能力,打造招商引资园区载体,提高投资“引力”。
六、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省经委(省招商局)要商省政府督查室,结合落实年度目标责任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定期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实情况、项目推进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督促检查。各地区、部门和园区每月底向省经委(省招商局)报送动态信息。省经委(省招商局)负责对招商工作开展情况的统计、汇总、分析,及时掌握并通报招商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刘国玉
联系电话:0971—6302314、18609717097
电子信箱:jw6302314@126.com
附件:2014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实任务分解表
附件:2014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实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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