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上报需地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紧急通知
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上报需地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5-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上报需地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紧急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省驻地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纳入绩效考核的县授予州(地、市)一级行政审批权的通知》(青政办[2011]95号)精神和省政府督查室第24号《督办通知》要求,对纳入绩效考核的县,地区一级要尽快下放相关行政审批权。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行署法制办公室编制了《海东地区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可参考海东行署网站《行政执法依据梳理》栏目)。各县政府对照《目录》对需要地区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提出建议目录;行署各部门和省驻地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拟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提出建议目录,同时对有关可以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提出取消意见。原则上法律、法规规定县一级可以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到县,对照上级业务部门已经取消的或实际工作中可以不审批的项目(包括:许可、审核、备案等)一律取消。
请各县、行署各部门、驻地有关单位引起高度重视,由主管领导负责,尽快组织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县需下放行政审批目录和行署部门、驻地单位拟下放和取消目录,于2011年6月5日前书面和电子版报行署法制办。行署根据上报情况,研究确定下放和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行署法制办蒋中晰
联系电话:861985513897220499
附:1、《行署部门拟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目录表》
2、《各县建议地区部门下放行政审批目录表》
3、《海东地区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海东地区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一、海东地区司法局
(一)行政许可(共1项)
1、社会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立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
(二)其他行政行为(32项)
1、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初审
法律依据:《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
2、律师事务所年检的初审
法律依据:《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3、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初审
法律依据:《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
4、实习律师的备案
法律依据:《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5、申领律师执业证的初审
法律依据:《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
6、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的初审
法律依据:《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7、考核授予律师资格的初审
法律依据:《律师资格考核授予办法》第六条、第七条。
8、申领公职律师执业证的审核
法律依据:《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第三条。
9、申请公司律师执业证的审核
法律依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第三条。
10、设立公证机构的组建
法律依据:《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11、公证机构负责人的核准及年度考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条;《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12、公证机构的变更审核
法律依据:《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13、公证机构停业整顿期间执业证书的缴存
法律依据:《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14、对公证文书的撤销、变更
法律依据: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第五十六条。
15、公证员任职、变更执业机构和免职的审查、考核
法律依据:《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十一条、十五、十六条。
16、公证员执业证书缴存
法律依据:《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17、公证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及执业监督和培训
法律依据:《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二款。
18、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公民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
19、对法律援助组织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九条。
20、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和注销的核准及执业证书的颁发
法律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
21、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
法律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22、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表彰奖励
法律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23、对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考核
法律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九条。
24、对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变更执业证的审查
法律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五、十七、二十条。
25、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执业证年度注册审查
法律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2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奖励
法律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27、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更换证书的受理、初审、发放
法律依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十四条。
28、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
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一条。
29、人民陪审员的表彰奖励
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十六条。
30、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和奖励
法律依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奖励办法》第七条。
31、对“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先进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的撤销
法律依据:《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奖励办法》第十一条。
32、专业法学社会团体设立、注销审核
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二、海东地区审计局
(无行政许可事项)
三、海东地区农业局
(一)行政许可(共11项)
1、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23条第一、二款。
2、国有水域和滩涂养殖使用证许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11条第一款。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13条第一款。
3、养殖或特殊需要捕捞重点水生动物、渔业种苗或怀卵亲体限额许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23条第一款。
4、制造、改造、进口渔业船舶申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7条。
5、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含甘草、麻黄草)药用植物采集许可证审批
法律依据:农业部《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第3条。
6、国家重点保护天然种质资源采集许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8条。
7、省际间植物及植物产品(包括种苗)调运检疫
法律依据:《植物检疫条例》第3条。
8、农作物种子(含草种)生产、经营许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20条、第26条、第76条。
9、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审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0条。
10、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412号。
11、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412号;《青海省农机管理条例》第20条。
(二)行政征收(共1项)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受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征收种类: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28条;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第2条;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34条。
四、海东地区民政局
(一)行政许可(5项)
1、设立殡仪站、馆及公墓审核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一款。
2、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条。
3、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注销、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十二条。
4、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颁发证明书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一条。
5、社会福利企业登记审核认定
法律依据:《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二)行政确认(3项)
1、革命伤残人员等级评定
法律依据:《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2、补办《革命伤残军人证》
法律依据:《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3、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登记
法律依据:《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第三条。
(三)备案(5项)
1、县以上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帐户备案
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2、县以上社会团体印章、帐户备案
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3、新行政区域界线标志备案
法律依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第八条。
4、接受的救灾捐赠款物的备案
法律依据:《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5、受赠人对受赠款物清单的备案
法律依据:《青海省公益事业捐赠办法》第十七条。
五、海东地区交通局
(一)行政许可(共22项)
1、水路旅客运输企业筹建(合并分立)许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2)《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十三条、十四条。
2、水路运输企业开业许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2)《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
3、设立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包括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许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条。
4、新增运力投入运营审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2)《国务院对需保留的行政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国务院第412号令)第一百三十五项。
5、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六条。
6、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
7、港口水域采掘、爆破等活动许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八条。
8、通航水域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捞沉船管理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九条。
9、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锚地、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十条。
10、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十一条。
11、建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的许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七条;
(2)《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六条。
12、港口设施和航道及其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调例》第十一条。
13水运工程设计审批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14、航道、港口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航道建设管理规定》。
15、通航河道内挖取砂石、泥土,开采沙金许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
16、航道专用航标设置、撤销、移位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7、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许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十二条。
18、船舶进出港口许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定》第五条。
19、船舶安全与防污染证书文书核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五条、第五十七条。
20、船舶在港区水域排放压载水、洗舱水、残油、含油污水许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21、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申请客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2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货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五条。
六、海东地区教育局
(一)行政许可(共1项)
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二)行政确认(共3项)
1、学历文凭认定(高中、初中、小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一条。
2、教师资格认定(初中阶段以下教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
3、普通话水平认定(二级甲等级以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
七、海东地区人防办公室
(一)行政许可(共2项)
1、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批准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
2、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核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五条。
八、海东地区国土资源局
(一)行政许可(共1项)
1、采矿权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共国矿产资源法》第十六条。
(二)行政确认(共1项)
2、有关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九、海东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行政许可(共2项)
1、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
2、药品经营许可(零售、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
十、海东地区卫生局
(一)行政许可(共10项)
1、食品卫生许可
法律依据:《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3、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法律依据:《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
6、医疗广告审核
法律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八条。
7、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
法律依据:《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8、医疗广告审核
法律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9、护士执业考试和注册审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10、建设性项目预防性卫生学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二)行政确认(共6项)
1、医师执业注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
2、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3、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法律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4、《出生医学证明》出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5、护士执业注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6、《健康证》出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
十一、海东地区环境保护局
(一)行政许可(共6项)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3、建设项目防治污染“三同时”审查验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4、拆除、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5、放射性废气、废液排放量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6、污染物排放(含临时)许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十条。
十三、海东地区林业局
(一)行政许可(共4项)
1、权限用或者征用林地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一)款;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款。
2、权限内已经批准占用或者征用的林地上的林木林木发放采伐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三)款。
3、临时占用林地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4、森林植物检疫许可
《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二条。
十四、海东地区统计局
(一)行政许可(共2项)
1、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七条。
2、举办统计信息交易会审批
法律依据:《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十五、海东地区水利局
(一)行政许可(9项)
1、取水许可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条。
2、排污口设置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法律依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4、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
5、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行政许可的决定。
6、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
7、地区管河道建设项目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青海省河道管理实施方法》第十二条。
8、地区管河道采砂许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青海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9、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二)行政确认(共6项)
1、颁发取水许可证(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认可)
法律依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3、排污口设置审查(认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
4、地区水库大坝注册登记证(确定)
法律依据:《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第五条。
5、地区级水利风景区规划的审核(认可)
法律依据:《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认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三)行政确认(共6项)
1、颁发取水许可证(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认可)
法律依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3、排污口设置审查(认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
4、地区水库大坝注册登记证(确定)
法律依据:《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第五条。
5、地区级水利风景区规划的审核(认可)
法律依据:《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认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十六、海东地区气象局
(一)行政许可(3项)
1、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376项)。
(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六至十二条)。
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378项)。
(2)《青海省气象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11号第七至十五条)。
3、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作业的审批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6月29日第376项);
(2)《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三十三条);《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2004年12月16日第十三至十八条)。
十七、海东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行政许可(共2项)
1、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2、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法律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
(二)审批事项(3项)
1、权限以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总投资100万元以下的以工代赈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青海省物价局定价目标》中授权地区级政府定价及指导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三)审核事项(4项)
1、限额以上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开工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社会投资项目。
2、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以工代赈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全区以工代赈计划。
3、申请国家专项、国债资金及财政贴息的项目。
4、粮食收购、市场准入资格审核。
(四)行政确认(2项)
1、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
法律依据:《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2、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确定
法律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三条。
十八、海东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行政许可(共16项)
1、职工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条;
(2)《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和《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52号第122项)。
2、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2)《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和《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52号第123项)。
3、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依据:(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八条;
(3)《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和《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52号第124项)。
4、会保险费申报核定
法律依据:(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第十条第;
(2)《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和《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52号第124项)。
5、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变更、终止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五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3)《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和《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52号第126项)。
6、民办职业培训教育机构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
(2)《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和《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52号第127项)。
7、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资格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三条;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六条;
(2)《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和《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52号第128项)。
8、参保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资格
法律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2)《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和《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52号第129项)。
9、失业保险登记及待遇核定
▲失业保险登记
法律依据:(1)《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第八条;
(3)《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和《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52号第130项)。
▲失业保险待遇核定
法律依据:(1)《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3)《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和《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52号第130项)。
10、地直单位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转诊、转院、转外就医、特检、特诊、特殊用药、特殊病门诊审批
法律依据:(1)《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四条;
(2)《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和《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52号第131项)。
11、特殊工时审批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3)《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和《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52号第133项)。
12、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法律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2)《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和《青海省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52号第135项);(3)《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13、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6项)。
14、公务员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审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
15、公务员交流的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七条。
16、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核准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二)行政确认(共5项)
1、集体合同审查登记
法律依据:《集体合同规定》(部令第22号)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2、工伤保险费率审定
法律依据:(1)国办发[2004]62号第75项;(2)《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第三款;(3)《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42号)第七条。
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法律依据:(1)国办发[2004]62号第80项;(2)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第五条第二款;(3)劳动保障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4号)第七条。
4、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法律依据:(1)国办发[2004]62号第81项;(2)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第五条第二款;(3)劳动保障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6号)第六条。
5、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
法律依据:(1)国办发[2004]62号第82项;(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3)劳动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第一条。
(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共4项)
1、招聘用工备案
法律依据:《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2、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成年人的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3、招聘用工备案
法律依据:《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4、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成年人的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十九、海东地区公安局
(一)行政许可(共43项)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条。
2、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3、台湾同胞定居证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4、外国人旅行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5、民用枪支持枪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八条。
6、A级焰火晚会燃放工程技术设计与组织实施设计方案
法律依据:《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83-1988)。
7、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8、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9、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六条;(2)《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五条。
10、机动车报废证明
法律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条。
11、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12、机动车登记、号牌及行驶证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
13、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许可
法律依据:(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14、外国人居留许可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15、外国人签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十条。
16、华侨回国定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条。
17、枪支弹药跨省运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十条。
18、中国公民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
19、因私普通护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五条。
20、接入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网络用户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2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许可和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
(2)《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八条;
(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九条;
22、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火等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许可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2)《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二条。
23、驽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412号。
24、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412号。
2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2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412号。
2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412号。
2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412号。
29、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412号。
30、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412号。
31、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412号。
32、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412号。
33、麻黄素运输许可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412号。
34、设定保安培训机构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412号。
35、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412号。
36、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412号。
37、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412号。
38、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412号。
39、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412号。
40、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核发
法律依据:国办发[2004]62号。
41、开办保安服务企业审批
法律依据:国办发[2004]62号。
42、文物系统风险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
法律依据:国办发[2004]62号。
43、暂住证核发
法律依据:国办发[2004]62号。
二十、海东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行政许可(共3项)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法律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第十八条。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08项。
3、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09项。
(二)行政确认(1项)
1、病残儿医学鉴定核准
法律依据:1、《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共4项)
1、计划生育技术广告内容的审查
法律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其内容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2、向外部提供本级所辖范围的计划生育统计资料审批
法律依据:《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3、计划生育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法律依据:《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
4、计划生育奖励
法律依据:《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二十一、海东地区档案局
(一)行政许可(共1项)
1、向地、县档案馆以外的单位、个人出卖、转让、赠送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
二十二、海东地区经济和商务委员会
(一)行政许可(2项)
1、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
法律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五条。
二十三、海东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行政许可(13项)
1、乙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2、代理机构资质初审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3、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2)《青海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十九条。
3、二级及以下房地产开企业资质初审认定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一条;
(3)《青海省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第八条。
4、二、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初审认定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
5、乙、丙级城市规划编制资质初审认定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0项;(2)《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6、二、三级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初审认定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10项;(2)《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第十三条。
7、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申请、升级的初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8、工程建设项目报建
法律依据:(1)《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2)《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条。
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
(3)《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10、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初审
法律依据:(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第四条;
(2)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52号。
1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申请初审
法律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2)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52号。
1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备案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2)《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九条。
13、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
备案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三十三条。
二十四、海东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行政许可(共3项)
1、特种设备使用证或登记标志。
法律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第25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水处理、电梯、气瓶充装、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第14条。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审查备案。
法律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17条。
二十五、海东地区财政局
(一)行政许可(共2项)
1、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2)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三条。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四条、十三条。
二十七、海东地区文体广电局
(一)行政许可(共23项)
1、互联网服务经营许可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363号令)第4条。
2、电影放映经营
法律依据:《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342号令)第38条。
3、设立文艺性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场所、演出经纪机构及变更手续备案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439号令)第8条、第9条。
4、音像制品经营许可
法律依据:《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国务院341号令)第4条。
5、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18条。
6、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1条。
7、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40条。
8、拍摄文物保护单位
法律依据:《文物拍摄暂行办法》第四条。
9、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第462项)。
10、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第463项)。
11、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第464项)。
12、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标
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第465项)。
13、设立娱乐场所、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的(新增项目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
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
14、体育社团申请成立,变更、注销
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15、乡、镇设立有线广播电视台(站)
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16、重大工程需搬迁广播电视设施审批
法律依据:《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17、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第309项)
18、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第309项)。
19、有关印刷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九条。
20、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宗教出版物和内部宗教出版物准印证
法律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21、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登记
法律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22、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宗教出版物和内部宗教出版物准印证
法律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23、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登记
法律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二十八、海东地区地震局
(一)行政许可(共3项)
1、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十七至十九条);
(2)《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23号令第十一条);
(3)《青海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七条)。
2、地震观测台站(点)附近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核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十四条、十五条;
(2)《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国务院409号令第三十二条。
3、到本区域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队伍资质的认定
法律依据:
(1)《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23号令第十二条;
(2)《青海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十一、十二、十三条。
二十九、海东地区旅游局
1、办理旅行社审批备案
法律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九条。
2、旅行社的变更、停业、注销登记审核
法律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三十、海东无线电管理处
行政许可(共3项):
(1)无线电频率指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2)无线电台(站)执照核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3)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三十一、海东地区安监局
(一)行政许可(共2项):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法律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
2、危险化学品经营、生产许可乙种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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