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东政办〔2013〕42号
颁布日期:2013-09-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期,省政府对拟在我市实施的重大产业基地招商引资项目和重大产业基地中小企业招商项目作了分解落实。根据青政办(2013)218号文件要求,由省各厅局牵头拟在我市落地的重大产业基地招商引资项目共37项,总投资602亿元;我市负责落实的重大产业基地招商引资项目26项,总投资200亿元,重大产业基地中小企业招商引资项目6项,总投资2.55亿元(详见附表)。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确保上述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尽快落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重大产业基地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建立“一把手”负全责、分管负责人负专责、班子成员人人有责的责任体系,对照工作任务,制订切实可行的招商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努力形成上下齐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抓好分解落实的重点项目,加快项目落地建设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以大项目带动大投资,以大投资推动大发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

要按照项目分解表,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落实责任,有条不紊地开展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洽谈,咬定目标,逐一落实。由省各厅局牵头拟在我市落地的重大产业基地招商引资项目,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衔接和参与,力争取得实效。省政府下达我市及海东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要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尽快组织人员与拟对接企业开展沟通衔接,确保项目能按期落地并开工建设。

三、营造良好环境

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减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牢固树立“全过程服务、全领域服务、全天候服务”的理念,开辟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绿色通道”,对重大项目引进、落地、审批、开工建设全过程实行特事特办,切实协调和解决好重点项目在土地、规划、环保、建设等各方面的实际问题。各相关审批和服务单位要靠前服务,确保重点招商引资顼目无障碍进入和无障碍实施。

四、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统计工作

各县(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实情况、招商引资项目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等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汇总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确定专人负责重大项目进展跟踪和统计,并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经商委(招商局)。

附件:

1、省各厅局牵头拟在我市落地的重大产业基地招商引资项目任务分解表(表一)

2、省政府下达我市重大产业基地招商引资项目任务分解表(表二)

3、重大产业基地中小企业招商引资项目任务分解表(表三)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代)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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