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南州开展双基联动合作贷款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南州开展双基联动合作贷款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南政办〔2015〕94号 |
|---|---|
| 颁布日期:2015-07-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海南州开展双基联动合作贷款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银监局《海南州开展“双基联动”合作贷款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7月29日
海南州开展双基联动合作贷款试点工作的意见
州银监局
(2015年7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发展普惠金融的工作部署和普惠金融政策,实施好“农牧普惠工程”,改善农村牧区金融服务环境,探索基层银行机构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联动的贷款模式,发挥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村(居)委会的优势,加强合作,联动完成农牧户和城镇居民的信用评级、贷款发放及贷款管理等工作,解决农牧户和城镇居民贷款难、贷款贵、贷款慢等问题,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依托和发挥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村(居)委会的作用,引导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基层组织通过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延伸基础服务功能,创新服务产品和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使全州所有金融服务的薄弱领域得到加强,使难以享受传统金融服务的弱势群体,能够以平等的机会、合理的价格享受到符合自身需求特点的适当性基础金融服务,力促试点村贷款余额有明显增加,资产质量有明显提高,各项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有明显改进,农牧民生产经营收入和生活水平有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村(居)委会合作时要从区域经济、民情、人文环境和信用状况等出发,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探索差别化、特色化、可持续的合作模式。
市场导向原则。“双基联动”合作贷款要遵循广覆盖、普惠制的市场化导向,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既要听取村(居)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坚持商业化原则,自主审查和发放贷款。
差别支持原则。在满足农牧区、社区信贷需求的同时坚持有重点、有差别,对推动农牧业现代化发展、高原生态农牧业、提高农牧产品流通效率以及新型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等的信贷需求要重点支持,优先安排信贷资金。
求实创新原则。着力扩大农牧区、社区贷款户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探索将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三权”和其他各类农权纳入抵质押范围,积极创新符合农、牧、区户及经济组织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
风险可控原则。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审慎处理农牧区、社区便捷信贷服务与风险防控的关系,严格落实信贷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加强信贷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行为管理,严守风险底线。
互通共赢原则。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村(居)委会要相互信任、有效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基层组织所提供的信息开展信贷工作,村(居)委会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积极为银行信贷管理给予支持帮助。
三、主要内容
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的信息、行政资源优势,创建良好信用环境;村(居)委会应选派懂经济、素质较高的人员到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兼职,全程参与贷款调查及贷后管理,监督金融服务过程,确保贷款按规定用途使用并及时还本付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选派优秀信贷人员到村(居)委会兼职,发挥信贷宣传员、推销员和服务员的作用,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降低金融风险,满足农牧户和城镇居民的金融需求,实现各方利益共赢。
四、各级政府主要职责
各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和指导乡(镇)政府加强与村(居)委会的沟通联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创新金融服务,重力推进工作的横向交流和纵向指导,有序深入开展“双基联动”合作贷款试点工作;要督促乡镇政府、村(居)委会与当地银行机构签订“双基联动”合作贷款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义务,并监督履行职责;要督促乡镇政府、村(居)委会选派具有一定文化知识、诚实守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带动群众发家致富的党员干部,担任“双基联动”合作贷款“监督员”、“联络员”,加强对其履职情况的考核,科学设置相关考核指标,并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要督促乡镇政府、村(居)委会提供固定场所作为“双基联动”合作贷款办公室,为相关信贷服务工作提供可靠保障。
各县、乡镇政府要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银行机构在村(居)委会的挂职职务和职责等;要积极协助当地金融机构宣传相关金融法规政策;要及时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推进会、表彰会等,完善金融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当地银行业整体实力。
各村(居)委会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评定进社区、进市场、进商会、进行业组织等活动,有效拓宽信用工程覆盖范围。不断增强农户、居民和小微企业等经济主体的诚信意识。
五、几点要求
各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负责,专题研究部署,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与地方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要求,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善于总结经验,探索创新合作模式,为明后两年全面铺开此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