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东省济南市财政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01-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济人社发【2013】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13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70元,提高部分按照济政发【2011】34号文件规定,由市、县(市)区分别承担。

请各县(市)区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201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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