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 | 文号:晋市政发〔201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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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4-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3〕20号)对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气象现代化工作步伐,为实施“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提供一流气象服务,现就全市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在应对气候变化、防灾减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民生福祉安康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我市地处太行山区,属暖温带亚湿润气候区,气候具有鲜明的地方性特点,气象灾害易发多发,特别是在气候变化日益加剧的背景下,干旱、暴雨、强对流、雾霾等各类极端天气出现的频率明显增多,已经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粮食安全、民生安康保障造成了日益严重的影响。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已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中一项非常重要而紧迫的工作。
近年来,我市通过不断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基础建设工作,实施了一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服务工程,极大提升了我市的气象现代化水平,气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但是,我市的气象现代化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气象业务服务发展效益和效率不高、灾害预警发布体系不够完善、灾害应急服务能力有待提高、观测站网布局和功能急需优化、综合观测能力和自动化水平有待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不足、预报预测水平亟待提高的问题还普遍存在。因此,我们必须立足市情,面向需求,明确任务,把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作为一项重要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把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能力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以构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业务服务体系作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和机制创新为推动力,按照建设“一流的装备、一流的技术、一流的人才、一流的台站”的要求,不断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加快实现气象现代化,为晋城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的气象服务。
(二)发展目标。到2017年,建成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能较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评价指标见附件)。全市气象事业的整体实力进入全省气象部门先进行列,若干领域达到全省领先水平,提前2-3年实现气象现代化目标。
——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有新提升。建成市、县、乡三级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和现代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气象信息社会覆盖面力争达到100%,基层气象灾害防御机构健全程度达到100%,气象与经济生产行业紧密度达到80%,年人工增雨量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5%,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85%,“一增三防”能力和气象服务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气象基础业务水平有新提高。建设精细化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业务体系,提高气象预报预测、综合观测和信息处理应用能力;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0%;24小时晴雨和气温预报准确率提高到91%和75%;月降水和气温预报准确率提高到65%和77%;风能、太阳能、空中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普及率逐步提高;气候可行性论证覆盖面达到75%;开展温室气体监测和评估。
——气象科技创新有新突破。加强气象科学与应用研究,在若干领域和关键技术上取得较大成效;加快推进气象科研成果转化,科研成果业务转化率达到60-65%,总体气象科研和业务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气象科学管理有新局面。进一步完善气象法规体系,推进气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构建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大力推动科学化的服务管理,提高我市气象科学管理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升级改造5个国家级自动气象观测站设备,推进云、能见度、天气现象、固态降水及酸雨等自动化观测系统建设;完善中小尺度气象灾害监测网,加密建设农村、城市、中小河流、山洪易发区自动气象站和覆盖全市的自动土壤水分站;建设风廓线仪、微波辐射计等垂直探测系统,增强中小尺度强降水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能力,提高暴雨、干旱及其他灾害的防御能力和水平;加快农业、林业、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气象观测网和区域气象观测网、监测站的建设;完善市、县两级设备运行监控系统、维修测试保障系统,提高常规和应急装备的技术保障能力。
(二)加快气象信息共享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气象通信网络和气象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系统,提高信息的综合处理和应用能力;升级改造全市主干通信网络,完善气象应急通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协同作业;运用卫星、移动通信和高性能计算机等技术手段,提升探测数据收集和处理能力;实现省—市—县高清视频会商和高效数据共享;有关部门要利用气象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提供和共享有关气象信息,使信息提取和共享能力达到较高水平。
(三)提高气象预报预测能力。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以建设适合我市区域自然环境特点的精细化预报预测体系为方向,加强定量降水估测、预报技术研究,建立完善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系统;逐步推进乡镇精细化预报系统建设;建立精细化预报产品交互订正业务平台;开展月、季、年气候预测和月内天气过程预测,开展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预测,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和短期气候预测能力。
(四)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突发事件预警应急体制和机制,完成市、县两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切实做好人工增雨工作,为解决晋城水资源短缺做出积极努力;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森林火险气象预警和林火扑救气象保障服务;切实做好雾霾、沙尘天气的预测预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雾霾、沙尘天气的危害;切实做好防汛气象服务工作,提高气象防灾减灾和气象保障服务能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提供重要决策服务;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建设乡(镇)、行政村和学校、超市、车站、重点景区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预警信息发布、接收系统,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保障系统建设,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素质;加强卫星、航空遥感与地面监测相结合的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立体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完善适合我市特点的灾情快速评估系统;完成各类气象灾害的风险区划,大力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
(五)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以低碳城市建设需求为牵引,开展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监测分析评估,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常规预报预警业务,面向农业、水资源、能源等行业开展气候变化影响研究和评估,提高我市的气候风险管理能力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六)提高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以建设转型综改试验区为契机,以低碳发展为主题,大力开展风能、太阳能、农业与生态气候资源、空中云水资源等的精细化评估和动态区划,逐步推进清洁型、可再生资源的评估、开发和利用,为政府决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在开展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前,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四、重点工程
(一)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工程。全面建设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雨量站,增加山洪灾害易发区和重点城市、县城、乡镇、中小河流的自动气象站网密度,多要素气象站乡镇覆盖率达100%;建设风廓线雷达、移动激光雷达、微波成像仪等监测设备,增强对大气垂直探测的能力;继续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不断提高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气象监测预警服务能力。
(二)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服务工程。在晋城市区新建1个温室气体观测站,建立市级重大建设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系统。
(三)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在全市主要经济作物产区、重要粮食产区和生态林建设区,建设和升级标准化人工增雨作业点,更新新型增雨火箭;继续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专业监测分析预报系统、作业调度指挥系统和作业综合效益评估系统。
(四)一流台站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编制、出台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切实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按照“功能适用、规模适度、建设集约”的原则,针对办公条件差、附属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完善的实际,建设市、县两级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数据处理中心);改善县级气象台站标准化业务用房、综合业务平台等基础条件。到2017年,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五)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工程。根据我市农业发展的总体布局,进一步完善土壤水分观测、小气候观测、气象灾害防御等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逐步整合各有关单位涉农信息资源和平台,建立县、乡、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立市、县、乡、村现代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各类涉农信息权威发布全覆盖。
(六)气象综合预警信息发布工程。建设1个市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和4个县级中心;建设电子显示屏、大喇叭预警系统,提高市级手机预警信息群发能力;建设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完善突发预警信息发布网市县两级子站,利用北斗卫星和无线广播通信技术建设基层预警信息接收传播系统,形成覆盖全市的预警信息综合发布系统,确保全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三大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
(七)交通安全气象监测服务工程。在高速公路沿线和相关天气敏感区布设高速公路气象监测站,建立1个市级高速公路气象监测预警分中心,开展能见度、温度、相对湿度、风向风速、雨量、路面状况等可能影响高速公路运行的气象要素监测,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天气及时发布预警,为交通指挥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社会提供交通气象服务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的组织领导。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多领域的政府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构建和完善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组织指导体系、工作格局及相关协调联系制度,细化目标要求,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按照“合理布局、高效利用”的原则,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的统筹协调,推进气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气象信息的有效共享,实现各层次、各区域、各领域气象事业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改进行业管理,通过建立协调机制,将各部门自建的气象设施纳入我市气象监测体系的总体布局,由气象主管机构实行统一指导和监督。
(二)加大地方财政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气象部门双重管理体制和相应的资金渠道,在积极争取国家投入的同时,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对主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气象工程和技术开发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强化面向公共气象服务系统运行的经费支持,确保重要公共气象服务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逐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和单位自筹等多元化投资渠道,关心和支持气象部门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
(三)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针对制约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关键科技问题,整合气象科研力量,重点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精细化天气预报、综合气象观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变化应对与影响评价等方面的攻关研究;加强气象及相关领域的应用研究,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促进气象科技成果的业务应用,提高气象科技创新的贡献率。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建成一支规模适当、梯次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健全人才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保障机制;加强气象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工作者的整体素质;推进基层气象机构改革,解决地方气象事业人员编制等问题。
(四)加快完善气象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气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标准体系,提升气象标准的社会参与程度和实施应用水平,推进气象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为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五)加快推进先进气象文化建设。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新时期气象人精神,用先进气象文化凝聚气象队伍,激发广大干部职工为气象现代化建设尽责出力的积极性,增强归属感和荣誉感。加大气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创新气象文化载体,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
(六)强化气象现代化工作的监督评估。做好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的规划设计、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将工作推进情况列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绩效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建立跟踪监督、动态考核和评估等制度,切实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建设情况的跟踪分析,按项目时间节点要求,定期组织评估实施效果,准确把握实施进程,不断进行总结和修正,确保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
附件:晋城市气象现代化体系评价指标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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