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工作秩序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工作秩序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1-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工作秩序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按照市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勇当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排头兵,提前五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晋城来讲就是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争先发展的关键期,是全面转型、大步跨越的攻坚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加速期。要推动转型跨越发展,必须切实严明纪律,转变作风,落实责任,提高效能。为带动和促进全市各级各部门作风转变,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重申并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和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外出请销假制度
各县(市、区)长,市政府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市直属机构、市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市属大型企业(集团)的董事长、总经理请假外出,由市长批准。请假外出必须先报批,提前按统一格式填写《晋城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批单》(见附件一)报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电话:2023005传真:2026353)。外出3天以下的,经分管副市长审核同意后,由市政府秘书长报告市长;外出3天以上的,经分管副市长审核同意,报市长批准后方可离开。返回后要及时销假。请假人员要妥善安排本县(市、区)、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主要领导外出期间,临时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外出。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报告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值班工作。要设立专门的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办公和通信设备;要建立健全领导轮流带班值班、值班信息报告、值班日志登记等各项值班制度;要建立健全灵敏快捷的值班信息传递网络,由专职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确保上情及时下达、下情迅速上报、联络协调畅达、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主要领导通信要确保24小时畅通,保证随时可以联络得到。特别是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值班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本辖区、本单位处置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要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加强应急值班,并对突发事件迅速作出反应,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主要负责同志必须要有一人在岗值班,必要时主要领导亲自在岗。发生突发事件,相关责任县(市、区)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力量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同时,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统一格式(见附件二),将突发事件情况以本县(市、区)、本部门值班信息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厅值班室(电话:2037755传真:2026353);紧急重要值班信息不得越级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市直各单位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紧急重要值班信息、重要数据和主要指标,须经市政府有关领导或秘书长审核,经审核后方可上报。
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制度
市人民政府召开的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协调会议和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其它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领导干部必须按会议要求按时参加,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实参加不了的,会前要直接向组织会议的市长或副市长请假,同时履行请假手续,填写统一格式的《晋城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会议请假报批单》(见附件三)报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电话:2023005传真:2026353)按程序审批,并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工作纪律。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对上级领导来我市参加重要活动的情况,要提前按统一格式填写《晋城市政府系统来宾报告卡片》(见附件四)报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电话:2023005传真:2026353)按程序及时落实办理。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需要向市长报告的重大事项,要按程序先报告分管副市长,由分管副市长协调有关部门拿出解决问题的一致方案和意见,再以正式上行文报市政府办公厅文秘科(电话:2198493),履行有关审签程序后,由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当面向市长报告。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在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或能够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的事项,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五、严格执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落实专报制度
市政府办公厅转交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的市政府领导批示需要落实,以及对贯彻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重大部署的交办件,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做到有件必办,有件必回,有件必果。要认真办理,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或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任务,并及时反馈报告办理结果;对一时难以办结的,要定期报送办理进展情况。要按照统一格式填写《晋城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落实办结专报卡》(见附件五,可加附页)报市政府督查室(电话:2198484),由市政府督查室汇总后及时报市政府领导阅知。
六、落实责任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规范工作秩序,带头遵守工作纪律,带头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努力促进全市干部队伍作风在近期内有一个明显的转变。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1.晋城市政府系统主要领导外出请假报批单
2.值班信息
3.晋城市政府系统主要领导会议请假报批单
4.晋城市政府系统来宾报告卡片
5.晋城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落实专报卡
晋城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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