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林业重点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林业重点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8-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林业重点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保证我市年度林业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林业重点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植树造林工作。按照市下达的营造林、植树、育苗等任务指标,结合各县(市、区)上报已完成情况,实地检查确认;督促检查雨季造林补植补栽和秋季造林工作安排部署,确保年度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今年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攻坚年,目前已进入实质攻坚阶段。按照全面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和家庭承包率、林权发证率、林权纠纷调处率均不低于75%的总体目标,检查督导各项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同时,督促各项配套改革工作快速推进。
(三)林业安全生产工作。要对森林防火工作各项责任的落实情况,防火远程监控设施的维护和运行情况,以及林业宣传的提示、广告牌和各林场危旧住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市林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四)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本着植管并重,管护为先的原则,在造林绿化时要把管护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重点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乱砍乱伐林木、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破坏湿地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以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二、工作要求
1、此次林业重点工作检查,是今年“干部下乡、服务林业”活动的延续和拓展,是促进年度林业生产任务圆满完成的现实需要。各县(市、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2、各检查组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廉洁自律,不准赠送礼品和土特产,一律吃工作餐,树立良好形象;要转变作风,深入一线,实地查验,掌握详情;要找准问题,理清思路,研究举措,切实为林业生产解难题、办实事、办好事。
三、检查时间
检查组将于2011年8月8日起对全市17个县(市、区)林业重点工作进行检查。
联系人:刘家森电话:13835749797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