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0年度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进行考核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0年度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进行考核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临政办发〔2010〕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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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2-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0年度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进行考核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0〕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关驻临单位:
为了深刻汲取“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惨痛教训,大力推进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确保全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中共临汾市委办公厅、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2010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的通知》(临办发〔2010〕27号),市政府决定对全市2010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0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发〔2010〕25号)和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签订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书执行落实情况。
二、考核办法
市政府成立考核组深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看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建设、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防震减灾示范社区、科普示范学校、避震疏散场地、地震应急专业队伍、地震应急指挥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等,查有关会议纪录、防震减灾财政预算、抗震设防审批档案、地震应急预案等,按照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采用百分制定量考核,计入全市年度综合考核总分。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防震减灾工作考核组。
组长:赵建民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苏新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文市地震局局长
张俊荣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李忠民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张黎市发改委总工程师
高向阳市经信委副主任
胡一峰市住建局总工
朱三六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青真市地震局副局长
王江海市地震局副局长
霍拥军市地震局总工程师
考核组工作人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地震局、发改委、国资委、住建局、教育局和民政局人员组成。考核组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地震局。
四、考核要求
1、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准备,写出书面报告,并积极配合考核组开展考核工作。
2、具体考核时间由考核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3、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数据和材料。
附件:1、《2010年度各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
2、《2010年度市直部门(单位)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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